窃来车辆成烫手山芋 东挪西藏终难逃法网

13.03.2015  01:41
   

为做黑车生意偷来轿车却不敢驾驶,躲躲藏藏七个月后被警察抓获,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对一起窃车案提起公诉,案件被告人白某因涉嫌盗窃罪面临刑事处罚。

去年2月11日,罗南派出所民警接市民顾某报警称其于去年2月1日将一辆沪C牌照轿车停放在美兰湖某超市地面停车场的车位内,至同年2月10日返回上址时,发现车辆被盗。宝山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同年9月30日民警在宝山区罗芬路附近发现被盗车辆,并在车内的导航仪中发现一名男子的自拍照片及QQ账号,从而确定该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同年11月25日,公安机关经布控,在罗店某网吧将该男子抓获,到案后该男子如实供述了上述盗窃行为,本案由此告破。

原来该男子白某是一名外地来沪打工人员,曾在工地做工,后遭辞退。失业后,白某就产生了偷一辆车来做黑车司机的念头。去年2月上旬,四处寻找盗窃机会的白某在罗店镇一家超市露天停车场发现一辆车门未锁的轿车,于是想办法发动车子将该车开走。

轻易就将车辆盗窃到手让白某颇为欣喜,他马上购置了一台导航仪,以供开黑车使用。然而,白某兴奋的心情没有维持多久,很快,他又为如何将赃车“洗白”犯了愁。为了掩人耳目,白某将盗窃车辆的前牌照摘下,将后牌照用白色双面胶遮挡,之后又在一辆长安面包车内盗窃了行驶证及驾驶证各一本。尽管这样,白某仍然不敢明目张胆地将车开上路,只能一直将车东挪挪、西藏藏,先后换了多个藏匿地点。不久,白某房屋租赁到期,白某就干脆搬进了车里住,把这辆盗窃来的车当成了自己的“房车”。

9月,白某回了趟老家,回家前,将车停在罗芬路附近。巡逻民警见此车灰尘很大,似长期无人驾驶,较为可疑,遂对该车进行调查,发现此车正是此前顾某报案的失窃车辆。通过搜查车辆,警察还发现了白某留在车内导航仪中的自拍照和qq号,由此锁定了白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同年11月,白某在网吧上网时被警方抓获。到案后,白某对自己盗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表示,白某是一名身强力壮的八零后,在工地工作遭辞退后,他完全可以另外再找一份正当职业,凭借自己的双手谋生,然而,他却选择了以身试法,试图不劳而获,最终非但未能从中牟利,反而使自己身陷囹圄,教训深刻。当下,有些年轻人面对职场“挫折”,发生思想偏差、自暴自弃、走歪路、走极端的事例屡见不鲜。防止这一现象的发生一方面需要当事人自身树立正确价值观,纠正好心态,另一方面也需要社会加强相应的引导教育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