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空调两次修不好最终退货 顾客满意善后处理
房子是新的,空调也是新的,但是,冷风却吹不出来。如此情况,就被市民陈先生所遭遇。
8月26日,青年报“老罗帮你忙”互动维权栏目热线记者现场采访后,海信空调方面已对陈先生作退货处理。律师认为,商家如此处理,体现出其对顾客的重视,从长远来看,有利于产品品牌建设。
新买的空调直接罢工
今年6月19日,陈先生在网上以2499元购买了一台1.5匹海信空调,型号为KFR-35GW/ER01N3,这台空调被安装在其位于浦江镇的一套酒店式公寓里。
陈先生告诉记者,空调安装时,酒店式公寓还没有装修好,也没有人居住;当房子装修好,准备正式入住时,才发现空调不制冷。陈先生介绍,报修后,虽然海信方面连续两天派人上门维修,但一直没有查出问题症结之所在。
“第一天来的人一看,就说我中彩了,这台空调肯定修不好。”陈先生说,得到此结果后,他曾要求换货,维修人员说要回去向领导汇报后再作决定。而在第二天,他没有等来换货答复,等来的是另一拨维修人员,但是,他们上上下下,里里外外,一一检测下来,也不知道哪里出故障。
陈先生说,维修人员现场工作认真细致,但是故障没有找出来,空调还是修不好,空调修不好,他就不能住进去,他希望换台空调。
两度维修没找出症结
8月26日,青年报“老罗帮你忙”互动维权栏目热线记者连夜赶到现场时,房间里有的插座还没有装好。谈及空调故障,现场两位维修人员摆摆手说不出原因,但他们表示,愿意连夜维修。记者当场致电海信官方维修单位,被告知此前一天,确实已派人上门维修过。
陈先生向记者出具了有关购物凭据,凭据显示,该台空调确实于6月19日购买。
记者致电海信客服电话后,有关方面当即表示将妥善处理该投诉。第二天,海信空调方面就多次回复记者称,愿意给陈先生换货,而陈先生后来又提出了退货要求,经多方考虑后,最终还是满足了陈先生要求,给予退货处理。
8月27日,记者再次联系陈先生时,他称商家已派人上门将空调拆走,对于海信善后处理,他表示满意。
[律师说法]
商家应该重视顾客
根据国家三包规定要求,商品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时,消费者才可以直接选择退货;超过7天后的三包有效期内,如果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可以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
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赵星海律师认为,商家能严格按照国家三包规定操作,体现出其对顾客的重视和社会责任心;从长远看来,商家如此操作,也有利于产品品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