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发布空气重污染蓝色预警,启动Ⅳ级响应措施

24.12.2017  10:59
本市自24日8时起发布空气重污染蓝色预警,启动Ⅳ级响应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停留在室内,暂停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倡导公众节约用电,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建议暂停重大群众性户外体育赛事。市、区两级政府将采取工业企业限产限污、停止易扬尘施工工地作业、加强道路保洁、渣土车禁行、严禁秸秆废弃物露天焚烧、严禁露天烧烤、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中小学和幼托机构停止室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等应急响应措施。市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组将密切跟踪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趋势,做好预测预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