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航:空乘结婚前须报告是合理合法规定

28.08.2015  09:06

  晨报记者宋杰 实习生袁梦报道 近日,一份上海航空关于《空勤人员结婚报告程序(试行)》的文件在网上流传,文件中要求空勤人员在民政部门申领结婚证的1个月前,须向所属党支部以书面形式汇报真实情况。对此,上航表示,作出上述要求系根据民航有关规定,出于空防安全考虑。

   属无犯罪记录背景调查

  根据《空勤人员结婚报告程序(试行)》,空勤人员在民政部门申领结婚证的一个月前,必须向所属党支部以书面形式汇报真实情况,如实填写《结婚报告登记表》。支部接到报告后,根据线索按规定了解其对象的背景情况,同时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在《结婚报告登记表》 上签署意见并签字。对于政审不合格的人员会作相应的处理。针对涉外婚姻人员,则根据情况而定。

  针对未报告结婚的工作人员则按规定予以相应的管理与处罚。

  昨天,上航表示,针对个别网传空姐结婚需审查的有关信息,事实上这属于民航行业例行的无犯罪记录背景调查。根据民航有关规定,由于空勤人员的岗位特殊性,出于空防安全考虑,在从事相关岗位工作前,空勤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均须通过民用航空的无犯罪记录背景调查。上航客舱部细化相关实施程序,便于掌握在职空勤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无犯罪记录状况,利于评估空勤人员的适岗性,做好航班生产计划预先安排。

   该规定与法规无冲突

  民航法专家刁伟民律师表示,上海航空公司的规定和相关法规并没有冲突,空勤人员毕竟是特殊职业,不是普通的服务人员,是必须要保证乘客安全的。民航局强调要加强客舱安全管理,客舱乘务员的首要职责就是保证安全,其次才是其他工作,安全方面有特殊的要求是很正常的。人们普遍认为空乘只是个服务员,但实际上很早就规定空乘的主要职责是做好安全工作。审查空勤人员的对象不能说是航空公司剥夺了空勤人员的婚姻自主权,航空公司肯定不敢侵犯这种权益,只是出于特殊考虑有安全要求。他认为,过多的争论航空公司的做法,是不太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