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明文禁烧秸秆仍有81处火点 崇明奉贤占六成
25.11.2014 09:53
本文来源: Sh.Eastday.Com
东方网11月25日消息:《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文规定本市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枯枝落叶等产生烟尘的物质,然而市环保局、市农委与市公安局昨天联合公布的巡查结果显示,10月25日至11月17日,警航直升机在飞行巡查中共发现本市火点81处,有70处为焚烧秸秆,还有11处为焚烧垃圾等产生烟尘的物质。
火点最多的区县为崇明县和奉贤区,火点分别有27个和24个。各乡镇中,奉贤区庄行镇火点多达9个,崇明县三星镇和绿华镇各有7个和6个,为此次巡查中被发现火点最多的三个乡镇。
根据《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露天焚烧秸秆、枯枝落叶等产生烟尘的物质的,由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区域内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巡查和监督。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巡查中发现的火点,将作为区县、乡镇政府和集团公司年度考核扣分的依据,也是农户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扣减的依据,以及村委会干部年终奖金扣减的依据。
据介绍,郊区务农人手紧缺、秸秆综合利用率低、收割还田成本高等因素,都是造成焚烧秸秆行为难禁的原因,这考验监管部门的智慧,应当用市场的办法解决秸秆焚烧。对此,市环保局、市农委表示,已将巡查阶段性情况通报给相关区县和集团公司,要求各区县和集团公司落实责任到人、到户、到田,制定和完善配套奖惩办法,并建立“疏堵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完善经济政策、技术推广等手段,推进本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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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1.2014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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