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上海市2016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医学领域项目的通知

17.02.2016  10:08

各学院(部):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科技发展规划,推进上海医学领域科技进步,提升创新能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本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重要疾病的多中心临床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可推广应用的疾病诊治专家共识或规范化方案。
  研究内容:针对耳鼻喉科疾病、宫颈肿瘤疾病、麻醉、各类疾病的内镜诊治,开展诊疗新技术或现有诊疗技术优化的多中心研究。
  考核指标:形成疾病诊疗方案的专家共识或规范化诊疗方案。
  经费额度:每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2-4家医院联合申报。
  专题二:常见多发疾病诊治技术的建立及优化
  研究目标:建立常见多发疾病临床诊治技术及优化,有效提升临床诊治水平。
  研究内容:(1)儿童反复呼吸道感染的防治方案研究;(2)老年人群围术期综合护理方案研究;(3)难治性胆管疾病的诊治关键技术研究;(4)临床诊疗信息的统计、分析和提炼研究。
  考核指标:临床诊治技术的建立及优化。
  执行期限:在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每个研究内容不超过5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医院申报。
  专题三、常见疾病诊治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
  研究目标:将本市三甲医院成熟的常见疾病诊治技术转化为适应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求的适宜技术,并进行推广应用,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诊治水平,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
  研究内容:依托医联体组成单位,针对儿童常见病、老年人群常见病,根据“凝练技术关键环节、规范可控临床操作和安全经济适于推广”的原则,筛选确定三甲医院成熟的西医或中医诊治技术,开展安全性、适用性、有效性评价研究,转化为面向基层医疗机构的适宜技术,并进行推广应用。重点支持老年骨质疏松及其并发症、糖尿病及其并发症以及儿童哮喘疾病、脑血管疾病防治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
  考核指标:适宜技术从三甲医院向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转移应用以及推广应用示范基地的建立。
  执行期限:在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每个研究内容不超过5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由医联体内三甲医院牵头联合二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报,鼓励中西医结合。
  专题四、重要疾病的中医多中心临床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可推广应用的疾病诊治专家共识或规范化方案。
  研究内容:针对肿瘤术后中医康复、中风后遗症针灸治疗、脊椎疾病中医治疗开展诊疗新技术或现有诊疗技术优化的多中心研究。
  考核指标:形成中医药辩证理论指导下的疾病诊疗方案的专家共识或规范化诊疗方案。
  执行期限:在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每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要求:本市2-4家医院联合申报。
  专题五、中医优势学科研究
  研究目标:围绕常见病、多发病,开展中医诊治方案规范化研究。
  研究内容:(1)肛肠科:混合痔、炎性肠病等;(2)妇科:子宫内膜异位症、不孕症等;(3)心内科:冠心病、心力衰竭等。
  考核指标:临床治疗技术的建立和规范。
  执行期限:在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每个研究内容不超过3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医院申报。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进行申报。
  3、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4、申请人在填报项目建议书时,必须在“二、研究内容和技术关键”栏目中首先说明项目研究是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内国际合作,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出境,还需说明是否已经获得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的批准。
  三、申报者权利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采纳。
  四、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6年2月22日9:00,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16:30。市科委办事大厅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6年3月7日至3月11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我校老师如有意联合医院申报,请根据科委要求按时完成项目申请工作。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市科委办事大厅地址: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
  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3、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
  (2)首页—分类服务—科研计划项目—点击“B01可行性方案填报”图标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责任人、密码等信息);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名称、责任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五、其它说明
  本指南经评审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时一并提交《科技报告》和《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联系人:黄华杰、吴路平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

2016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