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上海市2016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农业领域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科技发展规划,推进上海农业和农村领域科技进步,提升创新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本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1、种质创新与新品种育种
预期目标:针对适合工厂化栽培的观赏花卉、本土优良农作物、特色鱼类等,培育出若干品质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新品种并在本市郊区推广应用。其中:繁育工厂化栽培品种种苗不少于50万株;本土优良农作物品种应用不少于100亩;特色鱼类水产提供苗种50万尾以上或建立核心基地100亩以上。
研究内容:1、应用新型育种技术,开展农作物新种质资源创制与新品种选育研究。2、本土优良农作物种源提纯复壮与保育技术研究。3、适合工厂化栽培的农业新品种规模化繁育技术研究。
执行期限: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企事业单位。
经费额度:每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专题2、化肥和化学农药减施增效
预期目标:以本市水稻、绿叶蔬菜主产区为研究区域,在保质稳产前提下,建立精准施肥施药技术体系,减少生产中化学农药和化肥的投入使用,促进化学肥料高效利用,实现农产品产量与质量安全,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促进农民节本增效。
研究内容:1、化肥和化学农药减施增效发展模式研究。2、高效、精准施肥施药技术和装置研发。3、新型高效肥料与低毒农药产品研发。
执行期限:在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企事业单位。
经费额度:每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专题3、农业标准化生产与智能化管理
预期目标:综合集成温室设施相关的栽培、智能管理技术及其设备,实现温室农业生产标准化和管理智能化,建立瓜果类园艺作物智能管理标准数据库,建设核心生产基地。其中:瓜果类园艺作物种植基地500亩以上,高附加值水产养殖基地50亩以上。
研究内容:1、利用大数据分析、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等技术,综合集成温室设施、灌溉设备、传感设备、监控设备等开展瓜果类园艺作物标准化生产和智能化管理技术体系的集成研究。2、围绕小龙虾等高附加值水产开展设施化养殖技术研究。
执行期限:在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企业。
经费额度:每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专题4、多层立体栽培装备
预期目标:解决目前温室自动化程度和空间利用率低等,满足市民利用家庭空间进行集绿化与食用一体的蔬果种植需求,开发适合大规模生产、观光、家庭阳台种植等的多层立体栽培品种、技术与装备,建立适合温室的多层立体栽培装备和智能控制技术应用基地。
研究内容:1、开展温室立体栽培装备、智能控制等技术研究。2、开展适合家庭阳台的多层栽培适宜品种与装备研究。
执行期限:在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企业。
经费额度:每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专题5、食品安全
预期目标:通过快速检测技术和监控技术等确认违法添加物的性质,确保本市畜禽产品和鲜活水产品供应的质量安全。
研究内容:1、围绕市民关心的畜禽产品抗生素残留问题,开展畜禽产品抗生素残留快速检测技术研究。2、围绕鲜活水产品品质及可能存在的化学类或生物类添加物等问题,开展鲜活水产品物流过程中品质监控和违法添加物快速检测技术研究。
执行期限:在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企事业单位。
经费额度:每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专题6、新型农用生物制品
预期目标:完成家畜、家禽多发疾病疫苗的临床前研究,申报临床试验批文;完成高效生物农药的田间试验研究,申报临床批文。
研究内容:1、开展兽用疫苗的安全、效力和免疫学研究和中试工艺等研究。2、高效生物农药的田间试验研究。
执行期限:在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企事业单位。
经费额度:每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
专题7、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示范应用
预期目标: 围绕上海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引导科技人员深入企业、深入农村创新创业,重点支持国家科技计划和上海重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所取得的农业科研成果在本市有关企业转化开发和农村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支持重点包括:1、已经通过验收的农业新品种、功能营养食品开发与加工、农业生态与农村环保技术等重要成果在农业龙头企业的转化应用。2、先进成熟适用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农艺等在本市农村的示范应用。
执行期限:在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
申报主体要求:研究内容1须由在本市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市级农业园区内注册的农业生产型企业申报,企业须承诺1:1的资金配套,申报项目时须提交已通过市级及以上管理部门验收的科研项目验收证书。研究内容2须由在科技部农村中心注册的科技特派员领衔与区县相关合作组织一起申报。
经费额度:每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3、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三、申报者权利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采纳。
四、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 ,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6年6月22日9:00,请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于2016年7月8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我校科技处,由我处统一上报。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3、网上填报流程:
(1)登陆“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
(2)首页—分类服务—科研计划项目—点击“B01可行性方案填报”图标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责任人、密码等信息);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名称、责任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联系人:黄华杰、吴路平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
2016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