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私用做专车被通报 执法部门到底错了吗?
06.08.2015 23:34
本文来源: 看看新闻网
法学专家认为,执法部门如果只是向涉案车辆所属单位通报情况,并不构成侵犯隐私。 如果在通报函上明确要求公司对开黑车的员工做出处罚,这才涉嫌侵权。市交通执法总队明确表示,他们向车辆所在公司通报的,只是当事人的违法事实。经查,公司员工苏某今年3月10号利用上班时间驾驶单位车辆通过滴滴打车软件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有网友担心,通报函会不会导致这名员工被单位开除?对此,法律专家表示,员工把单位车辆开出去从事非法营运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到后果。
我们只是把当事人的违法事实作为一种陈述,不做任何的评论,然后通过公函的形式发送到其工作单位,它在法律意义上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执法部门
市交通执法总队表示,通报单位的做法不会轻易放弃,如果车辆单位也参与非法营运活动,一经查证,还将追究单位的责任。
(上海电视台记者吴海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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