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喜被查实涉嫌回收再利用、篡改生产日期保质期

27.07.2014  12:30

  东方网7月27日消息:昨天,市食药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案件查处进展情况。上海福喜公司又一违法线索被查实:涉嫌存在利用回收食品生产经营食品、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违法行为,涉及4396箱“风味肉饼”。

  据市食药监局、市公安局联合调查组披露的最新调查细节,福喜公司曾将退货的2013年5月生产的6个批次烟熏风味肉饼(保质期至2014年2月),更换包装,将生产日期篡改为2014年的3个批号(20140104、20140111和20140112),食品名称更改为“风味肉饼”。这些问题肉饼共计4396箱(7.2公斤/箱),其中3030箱已销售,其余尚未销售,已被市食药监局封存。

  市食药监局称,这些事实表明,福喜公司涉嫌存在利用回收食品生产经营食品、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违法行为。

  针对此前备受关注的“福喜更换冷冻畜禽制品外包装行为”,联合调查组核查发现,媒体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经查,上海福喜公司的“内部操作”如下:租借陈宝路58号8号T区6号冷库(距福喜公司西南百余米外)上海瀚森雪佳冷藏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冷库,用于存放冷冻鸡翅、冷冻翅中和冷冻翅根等禽肉制品。这些禽肉制品由福喜公司从江苏泰森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采购,并获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福喜公司在冷冻库门口具有制冷条件的分拣室内,去除原外包装(产品内包装未拆封),经金属探测设备检测后,再装入生产厂商标注为“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的外包装箱内,并在外包装盒上打印原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再运回冷库冷冻,更换外包装期间食品未发生解冻情形。之后,销售给福喜公司的下游食品企业作为食品加工原料。

  按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速冻初级农产品生产许可问题的复函》(质检食监函〔2011〕240号)的意见,上述产品为初级农产品,因未列入食品生产许可(QS)范围,故监管部门将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置。

  对于在中国市场引来如此轩然大波,25日下午,美国欧喜集团亚太区总经理艾柏强(BrentAfman)向市食药监局递交自查报告,其中就涉及报告7月22日市食药监局约谈上海福喜公司负责人提出的相关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艾柏强代表欧喜投资(中国)有限公司诚恳地向中国百姓道歉,对上海福喜公司的违法行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艾柏强同时承认,上海福喜公司确实对“福喜事件”回应缓慢,他们会吸取教训,更加快速有效地回应社会关切,后续调查中会全力配合监管部门,完善措施,并抽调大量总部管理人员,对上海福喜的体系质量控制管理进行梳理调整。

  至于监管部门如何改进,市食药监局局长阎祖强昨天在新闻发布会开场时直言不讳,“福喜事件”令食药监局反思,除了完善建立“制度+科技”的监管理念,也需要向媒体学习,坚持走群众路线,“群众路线里有一条是说,发现不了问题是最大的问题,这句话值得我们反思,食药监局在食品安全监管时也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建立群防共治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