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禁渔期制度 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20.02.2017  21:09

  每年2月16日至5月16日是上海市内陆水域禁渔期,为了保护某些重要的经济鱼类资源,在鱼类产卵、繁殖和生长发育的特定时期,规定禁止捕捞或限制捕捞活动的时间。为切实做好我镇禁渔管理工作,创造良好氛围,确保渔业资源增值,我镇渔政站认真开展禁渔期各项准备工作,以确保禁渔期管理工作得以顺利展开。

  一、扬宣传、造氛围。我站根据工作计划,于2月13—15日为期3天的宣传阶段。主要发动宣传,落实部署,充分做好各项工作。并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台、横幅、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大力开展禁渔期管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动员会等方式把禁渔期管理制度的内容、要求和目的意义宣传到各村各户,使禁渔制度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积极营造良好的禁渔氛围,有效地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渔业生态的意识,震慑了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使江河渔业资源进一步得到保护。

  二、抓执法、严查处。按照“以法治渔、以法兴渔、强化管理、公正严明、服务渔业”的工作方针,持续加大渔政执法力度,在禁渔期间达到“河中无乱捕”和“船靠岸网封存”的现象,逐步实现渔业管理法制化,争取早日实现渔业资源达到“群抓、共管、渔民得利”的局面。特别是对电、毒鱼、炸鱼等明令禁止的渔业违法行为坚决严肃查处,以确保渔业增殖放流成果,确保水生资源增殖,创造良好的生态坏境。

  为确保渔业资源稳定,保护水生动物繁衍生息及水域生态平衡,今后的工作还有很多,相信我站所做的一系列工作,将对保护水生动物有良好的作用,我镇禁渔期工作也正稳步推进中。(庄行镇渔政管理检查站 赵留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