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社区服务中心船绿化带摔骨折 上诉索赔被驳
16.08.2015 13:32
本文来源: News.Online.Sh.Cn
张女士怀抱幼子余某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疫苗,不料在穿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前绿化带时,被绿化内的钢筋头所绊倒,造成余某右腿骨折,张女士便将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告上法庭。日前,松江法院驳回了张女士的诉请。
张女士怀抱幼子余某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绿化带里行走时不慎摔倒,致使余某受伤。经司法鉴定机构伤情鉴定,余某因外力作用致右股骨中段骨折。张女士认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则称,张女士摔倒的地方是在中心门前绿化带,余某受伤是因为张女士穿行绿化带的不文明行为所致,中心对原告受伤并无过错。
法院经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张女士怀抱幼子是在被告门前绿化带里行走时不慎摔倒,而该绿化带不是通行的道路,虽然被告未设置禁止通行的警示标志,但张女士作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该绿化带不是行人通行的道路。因此,法院认为被告对原告的受伤没有过错,原告要求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在庭审中,被告自愿表示给予原告人道主义补偿5,000元,法院对此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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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8.2015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