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省市降低社保费率 主要降低工伤失业生育险

28.03.2016  12:43

  解读社保费率下调三大焦点

  12个省市下调降低社保费率,主要集中在工伤、失业、生育“三险”。

  对于各界普遍呼吁下调的养老和医保费率,目前仅上海、浙江杭州和福建厦门等地涉及。

  据新华社北京电 (记者李劲峰、刘硕、吕昂)“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已有超过12个省市陆续出台降低社保费率措施。此次社保费率下调主要涉及哪些险种?费率下降待遇是否会降低?未来继续下调费率的空间在哪里?记者多方采访业内人士和专家,解读社保费率下调三大焦点。

   主要降低工伤失业生育险

  目前,我国俗称的职工社保“五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类。记者梳理发现,近期,已有上海、广东、天津、甘肃、江西、北京等超过12个省市相继出台文件下调降低社保费率,而且主要集中在工伤、失业、生育“三险”。

  北京、天津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由原来的0.5%~2%调整为0.2%~1.9%。天津还提出将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缴纳生育保险费率由0.8%降至0.5%。上海宣布失业保险费率单位缴费部分从1.5%下调到1%。

  业内人士指出,此轮社保费率下调,主要集中在工伤、失业、生育“三险”的原因,一方面是去年国务院常务会就明确要求下调这三项保险费率;另一方面,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基金目前各地普遍收大于支、结余较多,因此适当下调费率不会影响保险基金正常运行。

  人社部公布的数字显示,目前我国社保费率为39.25%,其中养老和医保占36%左右。对于各界普遍呼吁下调的养老和医保费率,目前有上海、浙江杭州和福建厦门等地涉及。

   不会影响到总体待遇水平

  上海市相关负责人在解释当地三项社保费率调整政策时明确表示,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率下调,不会影响到参保人员的总体待遇水平。

  据业内人士介绍,当前“五险”基金征收与待遇发放两者并不直接挂钩。记者采访发现,当前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发放标准,主要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密切相关,而医保报销主要与报销范围与报销比例相关,不涉及缴费费率因素。因此,只要现有社保待遇发放标准不改变,后期待遇就不会受到费率调整影响。

  降低单位缴费费率对养老保险待遇也不会产生影响。目前,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记者采访了解到,此次多地调整的养老保险费率,仅涉及企业缴费部分,个人缴费比例并未调整,不会影响个人账户养老金收入。

   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

  一些地方社保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由于不少地区职工养老、医疗两项保险基金常年收不抵支,因此这两项保险缴费费率降低的难度较大,需要全国统筹协调推进。“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

  一些受访专家表示,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意味着今后“五险一金”将精简为“四险一金”,同时也将为医保费率下调创造空间。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后,将扩大生育保险缴费面,基金结余调节用于医疗保险支出,而且两项保险合并也能降低运营管理成本。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目前人社部等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人口结构和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以及积累结存状况之间存在着显著差异,各地养老保险费率的统一还需要经历一个逐步调整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