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社保欠缴"黑名单"扩大公示内容 新增负责人姓名

14.12.2016  17:35

 

  据《劳动报》报道,记者昨日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了解到,自从2014年12月市社保中心首次对19户欠费单位进行社会公开告示后,截止目前本市已共有190户单位被列入其中,有力保障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利益。

  为了加大违法惩戒力度,市人社局日前颁布了最新的《关于对欠缴社会保险费单位实施社会公开告示的意见》。记者获悉,与此前的试行意见相比,此次“黑名单”的公示内容范围有所扩大,“老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也将向社会公开。

  7次公示共190户单位

  目前,上海约有60万户参保单位,参保缴费人数约为1000万人。今年,申城社保缴费金额将突破3000亿元。

  根据规定,本市城镇职工用人单位应依法实施社会保险登记、职工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代扣代缴、满足缴费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限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保登记,主动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本市绝大多数用人单位都能自觉依法履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义务,社会保险费征收和基金管理依法有序。然而,也有少数用人单位缺乏依法缴费意识,不遵守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不履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法定义务,损害了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权益。

  为此,2014年12月,本市率先推出了社保“黑名单”制度,首批19户长期欠缴且无视政府部门督促告知的企业位列其中,而因为信用“失分”,它们也将同时被纳入上海社会征信系统平台。

  记者了解到,2015年本市累计四次对78户欠费单位进行社会公开告示,2016年两次对93户欠费单位进行公开告示。截止发稿时,上海共有190户单位因为欠缴社保而列入“黑名单”之中。

  告示作用逐渐显现

  经营不善、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失败……在欠缴社保的企业中,给出的理由可谓是五花八门。

  然而,无论企业有何种借口,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都是直接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社会公开告示对社保征收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统计,190户欠缴社会保险费单位中,有19户已全额或部分还清欠费,有力保障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例如,今年3月18日,满绿商贸(上海)有限公司因欠缴社会保险费而“上榜”,事后该单位主动到社保中心要求清欠,将欠缴的本金及滞纳金全部整改完毕。

  事实上,一些并未进入“黑名单”的企业,因为慑于公示的威力,也纷纷想办法予以补缴。沪上一家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欠缴社保费共计100多万元,涉及百名员工,在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后主动上门说明经营困境,并积极筹措资金,最终也补缴了所有欠款和相关滞纳金。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还指出,部分单位因被公示,正在办理的银行贷款业务被终止,多家银行去电询问单位是否存在经营状况问题,促使单位主动与社保中心联系还款事宜。另外,公开告示后,各区的分中心也多次接待了公示欠费单位职工的来电来访,职工维权意识得到提高,职工主动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反映单位情况,提出投诉、举报。随着全社会统一信用体系及“联动惩戒”机制的建立,使得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公示范围将扩大

  为了加大违法惩戒力度,市人社局日前颁布了最新的《关于对欠缴社会保险费单位实施社会公开告示的意见》。记者获悉,与此前的试行意见相比,此次“黑名单”的公示内容范围有所扩大,“老赖”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姓名也将向社会公开。这也意味着,今后“黑名单”的震慑力将会更强。

  据了解,新的实施意见中扩大了入选“黑名单”的单位范围,“累计欠缴月份在3个月及以上,或者欠缴金额较大的”单位均被列入其中。相关负责人指出,一些小企业因为人数较少,累计欠缴3个月的金额也并不多;而部分大企业哪怕只欠缴1个月,金额也可能“触目惊心”。

  此外,最令人关注的是,在公示内容中,除了以往的“单位全称”以及“违法违规行为”之外,新增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和“单位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参保所在地。

  对此,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明确表示,此举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大了欠费单位社会公开告示的惩戒力度,从而进一步扩大公开告示对催缴工作的促进作用,切实保障职工的社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