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社会组织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08.01.2016  19:01

  1月4日,宝山区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工作人员为新年第一个办证的吴淞街道体育健身俱乐部颁发新的登记证书,将原来成立社会组织必须办理的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整合为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文)要求,按照民政部《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方案(试行)》安排,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区社会组织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此次改革,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改革过渡期。过渡期内,本区社会组织未换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相关税务登记按照原有规定执行;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登记证书不再有效。

  宝山区将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改革,构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和诚信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