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一夜砸车盗窃33起得万元财物 出狱1月又获刑

01.07.2015  10:55

  男子李某出狱后没多久,在夜里疯狂砸车玻璃盗窃,作案33起窃得1万余元财物。记者昨天获悉,密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罚金2000元。

  李某现年30岁,曾因犯抢劫、盗窃罪被多次判刑,2014年12月1日刑满释放。刚回家没几天,李某给曾经关在一个号里的狱友打电话,问有什么办法赚钱快。对方告诉他,自己以前干过砸车玻璃偷东西的事,李某听了后觉得可行,就准备了帽子、口罩、手套、安全锤等工具。2015年1月10日凌晨,李某先后到密云县兴云甲区、果园西路38号院、瑞海姆小区、涧桥山小区,以砸汽车玻璃为手段,疯狂作案33起,共窃得现金、数码摄像机、手机等财物,经鉴定总价值1万余元,涉案部分车辆修复价格为3178元。车主报警后,李某很快被抓。

  法院认为,李某采取破坏性手段,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其系累犯的从重处罚情节,还有他如实供述罪行的从轻处罚情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李某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