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反恐意识,码头中心三项举措加强港口码头安保和反恐防范工作

20.11.2015  15:13

针对法国巴黎11.13恐怖袭击事件,码头中心为切实贯彻市交通委有关专题会议要求,即行下发通知,紧急部署港口行业安全维稳和反恐防范工作,要求中心相关部门积极行动,督导行业单位港口工作实际出发,突出重点,立足防范,完善预案,强化督查,快速形成全员参与、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面对当前国际国内异常严峻的反恐形势,码头中心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市交通委紧急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现状,深入分析上海港安全稳定局势,安排部署近期维稳工作具体要求,明确维稳责任,细化维稳措施。特别强调全体执法人员一定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维稳和安保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积极行动起来,同心协力,提高警惕,时刻紧绷维稳防暴这根弦,密切关注可能发生的涉稳隐患、不稳定因素,将其控制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防范,确保管控到位。 码头中心安委办第一时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港口安保和反恐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监督站对辖区从事危险货物作业、涉外、客运、旅游码头等重点企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相关企业扫除盲区,重点加强对轮渡、三岛客运、危运以及浦江游船的反恐安全检查监管力度,督促相关港口企业进一步强化安全措施,提高安全戒备,落实以下工作: 一要做实人防。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应急处置预案和值班备勤等制度,加强对重点区域安全情况的巡查和对港区来访人员的登记检查,完善充实应急队伍,完善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安保等相关人员的岗位培训,适时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安保工作机制的有效运行。 二要巩固物防。督促相关单位为排摸自查安防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情况,及时增添、更新警棍、防暴服、盾牌、防爆桶、防爆毯、对讲机等岗位所需的应急防暴物资,对安全防护设施再次进行细致认真的检查,有条件的危险货物码头可在罐区外围安装围栏、防护网、防冲防撞设施,对达不到防爆、防撞要求的设施尽快加固或更换,并切实做好维稳防暴物资的供应,确保安防设备在关键时刻能够发挥作用。三要提升技防。按规定配备视频摄像监控设施,重点加强轮渡、客运站、浦江游览和相关码头出入口及通道的监控警示,保证画面质量并满足至少30天的回放要求;同时加强对技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对于出现故障的设施须及时修理,并在维修期间采取其他措施,保证重要部位的安保警戒。

三、联勤联动,强化安保防范。 按照行业反恐防范要求与整体安全形势,中心主动加强与水上公安、海事局、边防等相关部门的联系,着力建设信息互通联动机制,做好各自职能的衔接,真正形成稳控工作的合力。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码头中心与水上公安等单位的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市重点区域的国际客运、省际客运、旅游轮渡码头等人员密集场的联合执法,发挥各自优势,强化反恐防范工作督导。

为适应行业发展的新形势,中心针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新问题,进一步加强对船舶物料供应单位进入涉外港口设施开展业务的事中事后监管,织召开涉外港口设施船舶物料供应安全培训,再次明确船舶物料单位进入有关港区开展业务的相关要求,强调了港口经营企业、船舶物料供应企业的安保主体职责与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并对开展相关业务必要的港口设施保安、危险货物、船供物料作业申报等知识进行了详细讲解,提升企业的反恐防范意识及安保工作能力。

(码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