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准备就绪
为确保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明年1月1日起顺利实施,国土资源部紧锣密鼓启动相关培训工作。11月22日、24日,国土资源部举办的第一期和第二期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培训班分别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和湖北省汉口市开班,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相关技术支撑单位的负责同志约300人,接受了第一批培训。
据了解,自2015年9月《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印发以来,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部储量司联合勘查司组织有关单位深入研究,制定了《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工作方案》;部信息中心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研发了信息公示系统,完成了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平台的搭建工作;部油气中心组织专门力量,围绕信息公示办法内容和要求,细化分析,逐条逐款进行解读,完成了《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操作指南》;黑龙江、浙江、湖北三省精心部署,深入探索,组织本地区所辖矿山企业开展信息公示的试点工作,配合部信息中心开展公示系统需求、功能调研和系统测试工作,均取得重大突破。目前,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培训班上,部矿产资源储量司有关负责人强调,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是新形势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管方式的一次重大改革,对提高行政监管效率,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与高效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就下一步工作部署,部储量司明确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安排充足的技术人员,为公示制度全面实施提供经费和技术保障;要加大培训力度,在12月份完成业务培训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气氛,让矿业权人自觉、主动、客观、真实向社会公示其勘查开采信息,促进矿业权人诚信自律,确保公示制度2017年1月1日全面稳妥实施。
培训期间,部油气中心介绍了公示办法的组织填报和管理,部信息中心从系统操作方面进行了技术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