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市人大持续跟踪“职代会”:醉翁之意不在酒

28.09.2014  13:16

  风暴始于5月
  今年5月开始,一场关乎“职场民主权利给职工了吗?”的监督风暴,席卷上海全市各个角落,横扫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
  风暴制造者: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监督调研小组。组织者:上海市人大内司委办公室;协调者:上海市总工会。
  此次,市人大实行“3+1”的方式,持续跟踪监督调研,这在过去监督工作中从未有过。
  何谓“3+1”跟踪监督?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对此次监督调研做出这样的解释:
  2014-2016年的3年中,市人大内司委结合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会同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对全市各区县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监督调研。
  2017年这1年中,市人大常委会再次开展执法检查,并视情况对《职代会条例》进行修改完善。
  高频率走访,一场风暴一个激凛
  时过4个月。在这4个月中,监督调研小组和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高频率密集走访区、产业集团和企业,先后赴黄浦、普陀、闸北、虹口、杨浦、宝山6个区,电力、船舶、华虹、机场、光明、国盛6家企业或集团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职代会制度的台账,并召开了12场职工代表座谈会,开展了600多名职工代表参与的满意度测评。
  监督调研小组向所到之处的区、集团、企业,提出了他们想知道的:
  关于落实《职代会条例》的那些事儿
  问题1:作为《职代会条例》执法主体,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推进职代会建制、深化国有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制度等方面,特别是针对拒不建制、职代会制度运作不规范等侵害职工权益的行为,是如何行使指导、监督职责的?
  问题2:企事业单位在运用职代会制度推动改革平稳进行,发挥职工代表主体地位和提高职工代表素质能力、推进劳务派遣人员参加职代会和解决劳务派遣人员与正式职工同工同酬等方面,采取了什么措施?
  问题3:各方如何整合力量,运用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覆盖暂不具备单独建制条件的非公有制小微企业,推进其规范运作的?
  问题4:各区(县)总工会对《职代会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整改意见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处理建议书如何运用的?
  这是一场场走访中的工作拷问,更是一次次走访中的工作推进。正如已多次参加此次监督调研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潮所言:市人大实行“3+1”方式持续跟踪监督调研,目的不仅仅是开些座谈会就事论事,而是要通过长期监督,形成“组合拳”,来推进这项工作,来努力破解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
  醉翁之意在“出拳
  监督调研意不在形式,而应该在于它最终实现了什么价值。
  薛潮说,监督调研要有方向、有价值、有作用,要破解调研中发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并把它作为今后监督调研中必须始终坚持的主攻方向,要努力构建贯彻实施《职代会条例》的工作合力。
  一套漂亮的组合拳正在出击中
  动作1:推进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与开展劳动关系相关的评先评优工作有机结合;
  动作2:与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者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政治安排相挂钩;
  动作3:市文明办将非公企业组建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建立职代会制度作为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一票否决的基本条件;
  动作4:市政府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制度的建立和规范运作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对一些拒不建立职代会或阻挠职代会规范运作的不良企业通过媒体曝光、纳入政府信用信息平台等来依法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动作5:市总工会专门制定了将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制度的建立和规范运作作为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将其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有机挂钩,相互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