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郊7处“黑驾校”被查 相关人员被带回进行讯问

20.05.2015  12:08

  原标题:市郊7处“黑驾校”被查

  5月20日消息:近期,松江查处多起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案件——“教练”并无相关资质、道路场地在正规驾校和指定培训路线以外、所用车辆也不是教练车。“教练”承诺,学员经过基础练习后可前往江苏等外省市参加驾考。

  今年4月,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改革办主任座谈会上透露,今年内,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自主预约考试、异地考试将展开改革试点。显然,未来的驾照自学直考与被查处的“黑驾校”肯定不是一回事。

  近年,由于驾考大纲变化,很多人对学车的高价格、长周期以及更难的考试望而生畏,驾校也为不能吸纳更多的生源而苦恼。今年1月,松江交警支队接到驾驶培训行业人士举报,称有人在松蒸公路(昆港公路东)开起了“黑驾校”。

  交警与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赶到现场,发现2辆普通型桑塔纳轿车正在练车,现场有2名“教练”、4名学员。执法人员当场对其进行了视频记录取证。当天下午,执法人员再次来到现场,将相关人员带回进行讯问。

  经查,这些学员在生活服务类网站看到“招生信息”后,向“教练”彭某报名练车。一些学员反映,曾花费9500元在正规驾校学车,但是没有成功。彭某开价4500元-5000元,仅为正规驾校培训费用的一半,他还承诺会安排学员到江苏参加驾考。

  今年1-5月,松江查处了7名“教练”和8名学员。学员多为外省市户籍,生活工作于车墩镇南乐路(松江工业区)、九亭镇等来沪人员集聚区域。“教练”多选择城郊结合部的空旷断头路作为练习场地,摆上自己购置的“将军帽”(标志筒),车辆则是车龄10年以上的私家车。

  警方对学员以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而“教练”则涉嫌违反多项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66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违法所得如不足1万元,可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99条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对车主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警方表示,部分“教练”还可能涉及刑事罪名。

  其实,早在去年9月,就有奉贤区泰日镇等郊区“田间林后空地”开“黑驾校”的相关报道。在驾校场地外的“空地”用私家车练习,似乎让人联想到驾驶培训自学直考。但是“黑驾校”模式几乎没有“洗白”的可能。

  今年4月中国道路运输协会驾驶员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范立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自学直考,针对驾驶证被吊销或驾驶证到期没有及时更换导致需要重新考证的司机,可能“更现实一些”。而在2013年,上海已经开放针对上述人群的自行报考渠道。

  “黑驾校”无疑是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然而,公众的疑问是,在现行法律条件下,未来能否推出规范的、针对普通市民的自学直考模式?普通市民群体应该到什么样的场地练习车技?私家车能不能用来进行驾驶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