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督 严格落实 烟花爆竹管理新规

05.01.2016  12:13

  

2015年12月31日,区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员、辖区派出所干警赴本区烟花爆竹销售点,宣传烟花爆竹管理新条例,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随着新的上海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出炉,从2016年1月1日起,上海外环线以内区域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位于雪松路的上海桃丰商贸有限公司是本区允许销售烟花爆竹的销售点之一,区消防支队的防火监督员向销售点负责人详细解释了新规的内容。负责人表示,今年出台了新规,我们一定支持配合,也会积极告知前来购买烟花爆竹的市民。

区消防支队负责人表示,外环线内禁售烟花爆竹后,消防支队将大力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的运输、储存和销售。市民如果发现非法伪劣的烟花爆竹,也可拨打96119举报。

随后,区消防支队、辖区派出所干警还检查了销售点的烟花爆竹存放、消防设施等情况,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意识的宣传,要求销售点负责人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保障安全。

为深化市民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了解,区消防支队将依托社区、商圈的电子屏幕等载体,积极宣传烟花爆竹安全条例的内容,包括外环线内禁放禁售烟花爆竹、外环线外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春节消防安全防范事项等,提醒市民加强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