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约谈“饿了么” 督促落实平台主体责任

17.03.2016  20:28

  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饿了么”网络订餐平台(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并审查许可证等问题,今天(3月16日)上午,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约谈“饿了么”相关负责人,对“3.15”晚会曝光的涉嫌违法行为正式立案调查,对此前已立案调查的该公司相类似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市食药监局在约谈中指出,本次约谈是继去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的再次法制教育,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的产生是由于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盲目扩张、质量体系不健全、管理制度有漏洞、企业监管措施不落实所导致。食药监部门要求“饿了么”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的主要负责人要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和食品经营者的入网标准,要健全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要对企业内部员工和入网餐饮单位开展必要的培训,要采用大数据手段与政府监管数据开展对接,对入网餐饮单位的诚信经营信息实行共享。

  食药监部门责令“饿了么”网络订餐平台对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立即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开展全面排查,完成全面整改。

  下一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将继续探索网络订餐有效监管机制,通过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开展信用等级管理等措施,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引导网络订餐行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相关材料:

  2015年10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网络订餐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持高压监管态势,保障广大消费者网络订餐消费安全。为了指导平台做好对入网餐厅的资质审查,上海市食药监局去年底发布了《入网餐饮单位许可资质审查工作指南》,提供了许可证审查、政府网站信息查询和餐饮单位实地核查三种方法。同时,上海市食药监局还开发了餐饮单位许可信息数据接口,鼓励第三方平台与政府信息对接,并已在浦东新区和长宁区先行先试,提高入网餐饮单位许可资质审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目前上海已经制定了《上海市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拟将进一步细化法律规定的资质审查、证照公示、送餐条件、制止报告违法行为等要求,并强化相关监管工作机制。

  近期,上海市食药监部门正组织对本市4万余户次主要网络订餐平台上的入网餐饮单位是否存在无证、套证、假证、超范围经营等非法行为开展全面清查,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将对平台和入网单位开展查处,发现涉嫌变造、伪造许可证行为的,将追查变造、伪造许可证的责任人,并移送公安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去年底,市食药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平台上两千余家餐馆进行网上监测,发现的疑似无证、套证、假证、过期证等问题餐馆,要求平台对核实确认的立即作下线处理,平台根据要求共下线问题餐馆760余户。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后,食药监部门已对饿了么、大众点评、外卖超人等3家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行为的本市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依法处以共计36万元的罚款,并向北京市食药监局移送了美团外卖、百度外卖2家外埠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的违法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