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与市检察院专题研商食品药品行刑衔接工作
03.04.2017 02:16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7日上午,市人民检察院龚培华副检察长一行赴市食药监局商谈食品药品行刑衔接工作,市食药安办主任、市食药监局局长阎祖强,市食药安办副主任、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张准民出席会议。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市食药监局办公室、稽查处、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食药监局就近年来本市食品药品行刑衔接工作中的主要情况,包括行刑衔接制度建设、重大案件办理、联合培训与案例评审等进行了介绍,深入交流了下一步贯彻实施《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推进本市行刑衔接等工作。市检察院回顾了近年来本市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取得的成效,介绍了近期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部署的继续开展为期2年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检查工作,以及本市计划自今年下半年起试点推行食品药品刑事犯罪案件集中管辖的有关情况。
与会双方一致认为,本市应以贯彻实施新颁布的《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为契机,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行刑衔接工作,今年着力推进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 市食药监局配合本市司法部门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年内试点工作,统一从严执法、专业执法,进一步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的要求。 二是 制定实施食品药品案件查办“首案负责制”,既发挥地方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作用,又要加强市级层面的专业指导。 三是 市食药监局会同市检察院、市高院、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实施《上海市关于规范涉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检验评估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是 持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典型违法犯罪案件信息的公开力度;联合司法机关,加大食品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重点监管“黑名单”制度的执行力度。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3.04.2017 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