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第二批)的公示

12.10.2016  05:32

沪农机[2016]31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上海市2016年农机补贴产品(第二批)归档的通知》(沪农机[2016]25号)有关要求,我办组织专家组,对企业申报的第二批产品归档信息进行审查、整理。现将2016年上海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第二批)予以公示。

1、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事宜的通知》(农办机〔2015〕17号)农机生产企业对其申报的补贴产品归档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负主体责任的要求,请认真核对相关产品信息,确保补贴产品归档档次和产品信息真实准确;对于补贴产品的补贴比例畸高、归档档次有误、受到部省暂停处理仍未恢复等情况,应及时主动向我办书面通报;对发现问题未主动报告的,将暂停或取消该企业部分或全部产品在我市的补贴资格。

2、公示期为:2016年10月11日--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补充材料的须由企业提供说明材料,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2016年10月17日前将书面材料寄至我办,非纸质材料不予受理。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公正合理。

联系电话:021-23119649(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021-67655959(上海市农机鉴定推广站)。

书面材料邮寄地址:上海市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综合业务科(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鼓浪路2号405室、联系电话:021-67655959  邮编:201601)。

附件:上海市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第二批)(公示稿)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