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征集“2015-2016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公告

29.09.2014  12:31

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征集“ 2015-2016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公告

 

根据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上海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沪残联[2014]96号,以下简称96号文)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扶持力度,鼓励残疾人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层次,特面向全市征集“2015-2016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对象

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培训对象: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法定就业年龄内的残疾人。

二、资格条件

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机构资质审批,且具有该培训项目及等级的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

三、征集程序

(一)征集培训项目公告发布(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

(二)培训机构申报(2014年10月31日前完成)

申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名称

2、培训机构简介(含办学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书复印件)

3、培训项目实施计划(包括培训时间、组织管理、教学形式、教学地点、课程设置、授课教师简介及就业趋势等)

4、经费预算(按项目列出培训费用明细)

5、《2015-2016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征集表》(见附件)

同一培训机构可申报多个培训项目,请各培训机构于2014年10月31日前(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一并反馈至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职业培训科。

(三)培训机构资质审核(2014年12月10日前完成)

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邀请职业技能培训专家对申报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进行考察与评估,完成审核后将信息反馈至相关培训机构。

(四)“2015-2016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公示(2014年12月20日前完成)

(五)“2015-2016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公布(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

2015-2016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公布后,培训机构可开展对应项目的残疾人培训,培训经费补贴按照96号文规定申请。

敬请具备承接资格要求的培训机构踊跃参与。有关事项可与上海市就业服务中心职业培训科联系。

联系电话:021-22817177*6102

传真:021-56381665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地址:洛川东路201号610室

邮编:200072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5-2016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征集表

 

 

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2014年9月28日     

附件列表: 2015-2016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征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