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女子不堪30年家暴锤杀丈夫 百人联名请愿轻判
上视《午间新闻》9月12日消息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但家住崇明城桥镇的女子施某却在婚后丝毫感觉不到夫妻间的恩爱。因不堪忍受丈夫张某的长达三十多年的家暴,于今年5月20日凌晨,用家中的榔头将丈夫杀死。案发后,施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安机关逮捕。施某归案后,包括施某家属、亲友、同事及邻居在内的一百余人联名请愿,要求法院轻判。日前,崇明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施某与张某结婚已经三十多年,不断遭受丈夫张某的家庭暴力,经常满身伤痕、淤青。每一次遭受家暴她都感到无助、害怕,甚至曾经自杀,幸好被亲戚及时发现救下。虽然提出过离婚,但是因为受到丈夫的威胁打骂,施某都忍耐了下来。
今年五月中旬,张某在孙子的满月酒上因为一些小事开始辱骂施某。回到家中便开始喝酒,并对施某拳脚相加。
( 被告人 施某:回到家以后他就开始骂,开始打,把我按在地上,掐着我的脖子,掐着我的喉咙,我就求他,说我错了。)
殴打妻子后张某问施某要钱。施某给了他两千块以后,他继续索要工资卡。这让施某不堪忍受,所有的痛苦回忆涌上心头。
施某终于爆发,在情绪的失控之下,她竟然想用榔头把丈夫敲傻。施某说,她宁愿伺候张某的下半辈子,也不愿再遭受这种非人的虐待。于是趁丈夫醉酒熟睡之际,施某用榔头猛击了丈夫的头部。
张某当场脑部受伤出血,不省人事。事发后,施某感到害怕和后悔,她当即让儿子拨打了120急救,并称丈夫因为摔跤而受伤。当日中午,张某还是经抢救无效死亡。随后,公安机关通知施某接受调查,施某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由于施某平时为人谦和,在生活和工作中表现良好,近百余人联名请愿,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宽大处理,联名者中甚至还包括被害人张某的亲属。鉴于案情复杂,法院并未当庭作出裁决,将择日宣判。
法官提醒,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时,不应默默承受,应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此外,如果遭受家暴的一方已经提出离婚,但遭到胁迫,就应该及时到法院起诉,申请人身保护,以免悲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