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长白新村街道启动非公企业工会改革试点

19.12.2016  10:36

  12月16日,杨浦区举行长白新村街道非公企业工会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就增强职工会员主体意识,落实会员依法缴纳会费制度;增强职工入会主体意识,拓展依靠职工依法建会途径;增强工会主业主责意识,建立工会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出台三项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三方面服务,奏响非公企业工会改革“三重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洪浩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肖堃涛,中共杨浦区委书记李跃旗,市总工会副主席何惠娟,中共杨浦区委副书记徐彬等领导出席会议,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麦碧莲主持会议。

  洪浩在讲话中着重指出,要充分认识非公企业工会改革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牢牢抓住依法建会办会这条主线,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非公企业工会改革工作的全过程。要在紧紧围绕增强职工群众获得感上做文章,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要积极争取党政支持,为非公企业工会改革提供有力保障。他认为该街道总工会改革方案有目标、有措施、有保障、有亮点和特色,希望再

  再厉,力争创造出非公企业工会改革的“长白模式”。

  三项制度支撑三个主体意识

  在积极贯彻群团改革工作中,长白街道总工会以解决非公企业建会、办会依赖企业;职工被动入会以及非公企业工会“不敢为、不愿为、不能为”等问题为突破口,在上级党委、工会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制订了相关方案,以三个主体意识为纲,而为了确保落实到位,强化三项保障制度,以作为有力支撑。制度一,将会员缴纳会费额的150%用于直接惠及会员的项目,使会员有获得感。制度二,推行向基层倾斜的经费收缴使用制度。建立经费先收后返收缴制度,确立街道总工会为企业工会经费收缴主体,建立财务结算中心,“以上代下”收缴工会经费。区总工会回拨给街道总工会的经费,街道总工会按50%的比例返给企业工会。街道总工会自身留存的经费,按80%比例拨返给企业工会,实行工会经费差异化管理,对于经济效益、劳动关系稳定的企业,落实依法按工资总额2%上缴工会经费的规定,对于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不拨缴工会经费的非公企业,街道总工会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对缴费确有困难的企业,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街道总工会审核同意后在一定期限内可以缓交或少交。制度三,建立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岗位津贴制度,依据工会主席的工会工作实绩、考核等次和工会会员数给予工会主席每月200至700元不等的岗位津贴。建立10年以上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履职荣誉证书制度。

  据了解,为了保障制度的严格落实,该街道总工会还同步出台《非公企业工会经费、会费补贴管理办法》和《收缴办法》等配套文件。在《管理办法》中,对企业体制外入会的会员,申请市、区总工会按每名会员每年100元标准,给予会员活动经费补助;对农民工集中入会会员,申请市、区总工会按每名会员每年60元标准,给予农民工会员专项经费补助。

  三方面服务打通服务职工“最后一公里

  为了更好地服务非公企业的职工群众,该街道总工会注重完善三方面的服务重点。

  一是建设多功能基层服务站有形阵地,做到零距离服务。目前,已建成上缆园区服务站,并形成有标识、有场地、有志愿者、有职工需求反映渠道、有一套运作机制、有一组“4+X”(法律援助、心理疏导、政策咨询、志愿公益)等服务项目的“6个有”规范标准。依托街道区域内的区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实行延时服务,实现职工合法权益援助“零门槛”。据了解,另有两个基层服务站待建中。

  二是多元化打造“指尖上的服务型工会”无形阵地,做到便利化服务。通过已建各行业、园区联合工会微信群以及“乐聚长白园”微信群,建立完善该街道总工会专有微信公众号,接受职工入会;落实市、区总工会的服务职工实事项目,实现网上工会“零距离服务”。

  三是多渠道拓展“幸福蓝动力”职工服务项目群,做到一体化服务。针对长白地区制造加工、建筑绿化等行业相对集聚的特点,开展企业职工“蓝动力”立功竞赛,依托区总工会职工文化服务圈和沪东工人文化宫等职工文化资源,推出一批服务职工项目。目前,已推出的“人人是股东”人才成长计划项目、“技能资格考证奖励计划”等6个项目受到了职工群众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