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获批2015年上海高校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近日公布2015年上海高校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建设名单, 2015年上海市共有153门课程获批立项, 其中包括我校12门课程。我校获批项目包括:
课程名称 | 负责人 | 学科门类 |
现代材料分析方法(英) | 潘登 | 材料类 |
材料选择与设计(英) | 何星 | 材料类 |
材料科学基础(英) | 李生娟 | 材料类 |
中国经济与商务 | 沈莉 | 工商管理类 |
运营管理 | 吕文元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数据挖掘 | 朱小栋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材料成型设备及控制(英) | 陈泽中 | 机械类 |
智能体建模 | 马立新 | 计算机类 |
商务谈判 | 刘媛 | 经济与贸易类 |
传热学 | 徐洪涛 | 能源动力类 |
结构力学 | 倪静 | 土木类 |
混凝土结构非线性分析 | 彭斌 | 土木类 |
课程建设要求及相关事项如下:
一、总体要求
1.课程服务主体为外国留学生,同时鼓励本土学生参加选课。
2.课程建设周期为2年(2015年9月——2017年9月),应确保课程建设在周期内完成,无特殊情况应避免延期。在课程建设周期内,实际开设本课程不得少于2个轮次。
3.确保课程建设质量。授课内容应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讲授过程条理清晰,语言准确生动,教师形象得体,与学生有良好的互动。课程负责人的授课比例不得低于总课时的20%。
4.课程建设应具有可见的成果,应能实现“六个一”:一份建设方案、一份课程简介、一套授课视频、一个课程网站、一次公开课、一套课程档案。鼓励具备条件的课程开发“一本自编英文教材”。(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5.学校应加强对课程建设的过程管理,确保课程建设的质量。同时,为课程建设提供至少以下支持或保障:
(1)将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建设纳入学校的相关规划;
(2)本项目在教师评聘、奖励等方面应与其他同类项目享有同等待遇;
(3)为课程的开设提供相应的场所、设备等保障;
(4)为课程建设提供配套资金支持;
(5)按高于普通课程的程度认定教师工作量;
(6)加强授课师资梯队建设,确保课程负责人有接替者;
(7)通过收集学生反馈意见、组织专家随机抽查听课等评估方式确保教学质量。
二、建设方式
课程申请人应明确课程建设任务,签订《课程建设任务须知》,并按承诺进行课程建设。所在高校应加强对项目进程的监督管理。对于建设期满验收通过的课程,授予“上海高校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称号,并准许使用特定标志。称号和标志使用的有效期3年。期满后,课程负责人应继续完善课程内容,提高课程质量,上海市教委将继续给予相应支持。对于验收结果优异的课程,优先推荐到教育部等组织的相关课程建设项目。
通过课程建设,本市将逐步建设全市共享的国际化课程资源共享平台和选课平台,实现全市范围内的共享,使在沪留学生可以跨校选课,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选课和学分互认。
三、建设经费
我委对进入此项目的课程予以资助,每门课程资助标准为10万元。资金拨付分两次进行,先期拨付50%资金。课程负责人应做好项目预算,按照预算内容执行,符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定,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四、材料报送
1.课程负责人应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以下四份材料:
(1)一份《课程建设任务须知》电子扫描件(高清晰图片格式),见附件2。
(2)一份《课程建设方案》(Word格式),见附件3。
(3)一份《课程简介》(Word格式),见附件4。
(4)课程负责人的近期头像彩色照片至少一张(高清晰图片格式)。
以上电子文档命名规则为:1)任务须知_课程负责人姓名;2)建设方案_课程负责人姓名;3)课程简介_课程负责人姓名; 4)照片_课程负责人姓名。
电子文档请发送到联系人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
纸质签字《建设任务须知》请报送国际交流处202室联系人
联系人:华克芳,电话:55270783,手机:13818334408。
请于 10月28日周三结束前 完成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的报送。
国际交流处
2015年10月26日
附件1:2015上海高校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建设名单.docx
附件3:2015年上海高校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建设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