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男网友过夜趁机盗窃 获刑6个月罚金1000元

19.01.2015  09:56

  女子张某到男网友家过夜后,趁对方上班不在家盗窃男网友及邻居的财物,随后不辞而别。记者昨天获悉,密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000元。

  去年10月21日,袁某和张某通过QQ聊天认识,当日约张某回家过夜。张某到袁某租住的位于密云的房屋居住两天后,趁袁某上午出去上班之机,盗窃袁某现金80余元、红色羽绒服一件,还有一部苹果手机。之后,张某又推门进入袁某的一名邻居家,窃取对方300元现金、笔记本电脑一台、游戏鼠标一个。经鉴定,被盗物品总价值5600元。

  张某随后不辞而别,袁某回家发现失窃后报警,张某因此被抓。

  密云法院认为,张某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张某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依法对其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