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男子看守所内殴打民警 称想为前罪“翻案”

18.05.2015  10:00

男子看守所内殴打民警,昨日,浦东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看守所监控显示,去年11月20日下午,被告人贺某被管教民警陈军带到谈话室内谈话。两人交谈了20多分钟后,贺某突然停止对话,起身向屋外张望。然后迅速关上谈话室的大门,动手殴打管教民警陈军,并从屋内一直打到屋外走廊上。最终,贺某被陈军和其他民警合力制服。

  据贺某交代,去年8月,他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但因为自己曾有精神病病史,所以对判决结果很不满。

  贺某:“目的就是说,惊动上面把我的头一个案子重新审查一遍。

  经鉴定,被告人贺某虽然有精神病病史,但在本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浦东法院将择日对该案作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