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承接废水处理业务却变卖污染物 被判拘役5个月

27.02.2016  09:17

  男子程某开办了一家物流公司,在没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假冒其他公司名义承接工业废水、洗舱水处理业务,多次将污染物变卖或随意倾倒于绿化带明渠内,非法获利数万元。近日,浦东新区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程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程某2007年在外高桥保税区开办了一家物流公司。求财心切的他动起了“歪脑筋”,假冒上海某油脂化工厂名义,与一家石化储运有限公司签订工业废水和洗舱水委托处理合同,负责处理其产生的工业废液。所谓的“处理”措施非常简单,就是将废液变卖给他人,或直接倾倒到远郊的绿化带内。为掩人耳目,程某私下购买了一辆二手槽罐车,并于夜间用其装运废液。

  去年8月18日,程某从石化储运公司再次装运出10.42吨废液,随即将其中的5吨变卖给他人。8月21日晚,程某驾车行至浦东新区凌海路附近,向绿化带明渠内倾倒剩余的废液时,被警方当场查获。经鉴定,涉案车辆内的废液属于国家明文规定的危险废物。

  据程某供述,其以“处理”工业废物为名从石化储运公司处获利逾7万元,并多次以每车1000元左右的价格向他人变卖,获利数千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程某违反国家规定,倾倒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可依法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