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酒劲打110扬言要炸大楼 被判刑一年

01.05.2015  11:55

  因为经济出现困难,就借着酒劲打“110”,扬言要带着汽油开车撞大楼,酒醒后又称自己什么都不记得了。不记得就可以不负责任吗?昨天,闵行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案件,被告人康某当庭认罪,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年。

  2012年12月5日,上海市公安局110接警系统接到一个匿名报警人的来电,电话中的男子声称自己要开着装有汽油的车撞大楼,制造爆炸事件。男子的电话引起了警方的注意,闵行公安分局经报警记录查询及侦查工作了解,这个信息是虚假的,而打电话的男子就是来自四川的康某,暂住在闵行区,曾有多次报警记录。第二天,警方就将康某抓获了。

  起初,康某自称酒喝多了,不清楚自己做了什么事。但是在侦查员出示报警记录内容后,康某才无话可说,承认了自己故意拨打110报警电话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

  根据记录,康某不止一次拨打报警电话编造谎言。在去年11月到12月间,康某曾经用手机拨打过110报警电话累计达88次,编造自杀、杀人、盗窃、绑架、持有毒品等各类威胁社会虚假恐怖信息的事实,扰乱公安机关正常工作。

  2012年12月27日,闵行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了康某。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康某说,自己这样做是希望引起政府重视而解决他经济上的问题。

  康某向检察官坦白,他的家境很困难,妻子早已去世,留他一人承担家庭的担子,之前因为喝酒,他丢了工作,没有了收入,女儿的生活读书都成了问题。康某为经济问题所困,心中烦恼,就在暂住处酗酒。为了发泄不满情绪,他甚至开始拨打报警电话,编造谎言。

  闵行区检察院认为康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以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昨天,闵行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康某当庭认罪,没有为自己辩护,只是在最后的陈述中,这个40岁出头的男子说了担心女儿。

  最终,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康某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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