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收“保护费”为名敲诈勒索获刑

04.11.2015  20:12
   

男子因囊中羞涩动起歪脑筋,找到了一条新的“商机”:向游戏机房老板索要“保护费”,否则就报警谎称该场所有赌博机,恶意破坏营业秩序。这些店主考虑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通常只能默默忍受,该男子便屡屡得逞。日前,该男子因敲诈勒索罪被金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最终被金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小老板被敲诈报警求助

于先生在金山区经营一家规模不大的游戏机房,今年1月6日晚间,他匆匆来到派出所报警,声称前几天上班时收到一封敲诈勒索信件,对方表示不给“保护费”的话就报警说里面有赌博机,让警察天天来查。

这两天警察好几次接到报警上门检查,虽然店里并没有赌博机,但客人却被吓跑了,生意也没法做了。”于先生气愤地表示。被逼无奈的他只能拨打信上的手机号码联系,对方提供了一个银行账户,用威胁的口吻要求必须支付2000元“保护费”。由于怕一汇款就是“无底洞”,不堪其扰的于先生选择到派出所报警。警方接报后,立即立案侦查。随后发现该银行账号系“邹京军”所有,通过该银行账号及手机号码进行调查,发现多名受害人的汇款记录。

专盯小游戏机房老板

通过相关技术手段,警方发现该账户的多次取款均系犯罪嫌疑人叶敬强所为。2月5日晚,根据线索,民警在一出租屋内将其抓获并当场进行搜查。五张不同银行的借记卡,一张名为“邹京军”的身份证,几张打印有“建议书”字样的信封……面对当场搜查出的实施敲诈勒索时使用的敲诈信和银行卡等物品,叶敬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邹京军的身份证是我在路上捡的,后来去办了几张银行卡,敲诈的钱都让老板打在上面。每次都索要一两千元,由于钱不多,大部分老板又怕惹事,基本上我都能敲诈成功。大概一共敲诈勒索1万多元。”叶敬强坦言。据交代,由于他欠下一身赌债无法偿还,一次在游戏机房消费时,突然来了“灵感”发现这条“保护费”的“商机”,便开始专门敲诈这些小游戏厅老板,至今已成功得手11次。

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依法对叶敬强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5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敲诈勒索罪。金山区法院审理后,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敲诈勒索的手段并不高明,但由于受害人抱持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使得不法分子屡屡得逞。在此,检察官提醒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收到这样恐吓索要钱财的信息,正确的处理方式应当选择报警,而不是满足对方对金钱的贪欲,因为他们的贪欲是无法满足的,最终自己的损失会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