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被出租车门刮倒 后座乘客后脑撞石阶身亡

13.04.2015  10:48

  昨天上午10点左右,朝阳区香河园路三元桥西公交站附近,一辆停在路边的出租车将车门打开,不料一辆电动自行车迎面撞上,致电动自行车侧翻,车上两人一死一伤。目前,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

  附近一名环卫工人表示,事发时,他听到一声响,“然后看到两个人都摔了,好像是旁边出租车司机把车门打开了,电动车经过正好撞上,那个出租车门上还凹进去一块儿。”他同时表示,事发时,出租车停在道路右侧的白线内。

  昨天上午11点,现场辅路路面西侧,仍有大量鲜红的血迹,其中夹杂着一块沾满血迹的纱布。双方车辆均已不在现场,道路右侧白线内,仍有不少出租车停靠。随后,记者从武警北京总队医院了解到,坐在电动自行车后排的中年女子不幸身亡,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男子上肢韧带和肋部受伤,正住院接受治疗。

  受害者家属表示,电动自行车上的两人是夫妻,身亡女子50多岁,后脑撞到了路边的石阶,“(出租车)司机先开的门,他们撞到门上了,人翻了出去,具体的情况我们家属也不清楚了”。

  目前,交警已经介入此事,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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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哥是否应担刑责?

   需等待责任划分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健称,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车辆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即使是在泊位上停车,开关车门,也不例外。但相比之下,机动车在非停车位停车开门致人受伤,情节可能相对恶劣一些,交警在认定责任时会予以着重考量。

  在本起事件中,出现了一死一伤的结果,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一人,在事故中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此,本案中机动车方是否构成刑事犯罪,需要看最终事故责任的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