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设立上海沪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公示
我局于2016年8月19日受理了费蓓华、张伟光提出的设立资产评估机构的申请,为便于社会公众对申请情况进行监督,现将申请材料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名称:上海沪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组织形式:有限公司制。
三、办公场所: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4702室。
四、法定代表人姓名:费蓓华。
五、认缴出资额:人民币30万元整。
六、该资产评估机构股东注册情况如下:
姓名 | 注册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编号 | 近三年是否连续专职从事资产评估业务 | 近三年是否因执业行为受到行业自律惩戒或者行政处罚 | 初次注册时间 | 是否股东 |
费蓓华 | 31050013 | 是 | 否 | 2005-3-3 | 是 |
张伟光 | 31120007 | 是 | 否 | 2012-4-27 | 是 |
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的规定,上述股东应当在近三年连续专职从事资产评估业务;近三年未因评估执业行为受到行业自律惩戒或者行政处罚。
七、该资产评估机构非股东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情况如下:
姓名 | 注册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编号 | 初次注册时间 | 是否股东 |
刘靓晶 | 31130026 | 2013-8-2 | 否 |
王哲 | 11100308 | 2010-8-16 | 否 |
黄振 | 31140008 | 2014-9-29 | 否 |
宣政 | 31000219 | 1999-6-30 | 否 |
孙克韧 | 31000224 | 1999-6-30 | 否 |
胡玲云 | 31070514 | 2009-4-20 | 否 |
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欢迎向我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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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
二○一六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