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地区申报2015年度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本市各相关新闻出版单位:
日前,财政部发布《关于申报2015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办文资[2015]2号),启动2015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上海地区新闻出版单位的有关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1.纸质文件申报与在线申报同时进行,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成在线申报后,还应提交纸质文件。申报单位从财政部政府网站司局频道(http://wzb.mof.gov.cn/),进入“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模块,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关资料。
2.申报项目涉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合同文本、付款凭证等,应按要求上传扫描件。每个项目的电子文件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并与纸质文件保持一致。
3. 2015 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列入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的项目将予以重点考虑。 2015年度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申报截至3月5日,请相关企业抓紧申报。
二、关于报送方式
纸质文件请报送一式五份 。以普通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请勿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材料。
1.报送时间:
3月26日下午5:00
2.报送地点:
市新闻出版局(绍兴路5号)
3.申报联系人:
市新闻出版局产业处313室 吕 津 64661407
实体书店申报联系人(发行管理处403室) 孟 政 64375290
特此通知。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2015 年2月27日
相关附件:
《关于申报2015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办文资[201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