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聘请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的通知
04.11.2014 13:09
本文来源: 东华大学
根据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国家外国专家局2015年度文教类“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的通知》(沪外专【2014】82号)要求和我校引智工作部署,2015年度聘请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一)申报人选系非华裔外国专家;
(二)申报人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岁(1950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引进后一年内(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华累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团队项目人数不超过3人,团队成员来华累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
(四)申报人选系教科文卫领域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急需的高端人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2、在国际知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或体育卫生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人才;
4、“外专千人计划”入选专家工作团队中的主要成员;
5、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二、申报评审
(一)申报材料准备
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下列申报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护照扫描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工作合同扫描件、海外任职证明材料扫描件、主要成果和业绩(代表性论文论著、组织或参与过主要项目和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扫描件或证明材料、所获奖励证书扫描件。
(二)对于2013年、2014年经评选已经列入资助范围且专家按合同将于2015年继续来华工作的高端外国专家项目,项目负责人需上报打印盖章的项目申报书和合同文本的原件,同时应在项目申报书“工作设想”一栏中注明前期项目进展和成果,其余附件材料不再需要上报。
三、资助方式及待遇
国家外国专家局对获得批准的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可视其项目工作周期给予连续支持,并为其提供以下资助方式及待遇条件:
(一)可资助引进的高层次专家的工薪(最高不超过用人单位与专家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所规定支付工薪或报酬的60%)和补贴(专家国际旅费、生活费、城市间交通费等按《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细则》(外专发〔2010〕87号)规定的标准)。
(二)项目获得批复的专家由国家外国专家局颁发高端外国专家项目证书;对执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做出突出成绩的专家,优先推荐参评中国政府“友谊奖”。
(三)对来华执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的专家提供来华工作居留签证便利和礼遇。
四、申报要求
(一)已入选“外专千人计划”专家不再作为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人选。
(二)申报人选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协议或合作意向,承诺入选后本年度在华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如为团队申报,团队成员来华时间累计不低于2个月。
(三)申报专家应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
(四)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25日。
联系人:谭媛媛
电 话:67792153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国际合作处
2014年11月3日
本文来源: 东华大学
04.11.2014 13:09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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