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黄浦、闵行、松江三区反馈督察意见

26.10.2018  01:21

今年7月5日至7月25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黄浦、闵行、松江三区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10月25日,督察组分别向三区通报了督察反馈意见,三区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督察认为,三区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突出区域特点,扎实推进了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提升了区域环境面貌和质量。
      三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有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不够彻底且有回潮反复现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管理不到位。黄浦区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解决区内主要环境问题及部分污染防治工作落实的力度不够,垃圾处置监管不力,一些突出的餐饮油烟扰民、社会噪声扰民问题长期没有解决,机动车尾气超标联合执法工作未落实,生态环保管理机制和能力建设有待加强;闵行区水环境整治有反复,部分河道水质不达标,未严格按照“一河一策”方案开展河道整治,雨污分流、截污纳管不彻底。扬尘污染较为突出,建设工地和道路扬尘监管不到位。吴泾工业区环境问题、黄浦江沿线码头堆场环境问题突出;松江区的环境基础配套不到位,环境风险防控较为薄弱,“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存在盲区,河道整治不到位,涉重金属企业环保监管不到位,部分区域领域环境问题突出,环境执法监管有待加强。
      督察期间,按照边督边改的要求,三区共计办理511件群众举报,其中责令整改491件,立案处罚344件,罚款4912.3万元,约谈相关责任人员90人次,查封企业3家,刑事拘留2人,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
      督察要求,黄浦、闵行、松江三区要全面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加快补齐环境短板,进一步推进绿色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环境的需要。应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委、市政府,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