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法治与雾霾治理”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26.05.2015  09:26

      5月23日下午,由上海市法学会主办,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环保法治与雾霾治理”研讨会于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邀请了来自上海环境监察总队、上海宝山区人民法院、上海恒量律师事务所、通用电气(GE)公司、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社科院法学所等实务界和学界的专家学者等共40余人,对环保法治与雾霾治理的法律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郑少华教授致辞。

      研讨会第一阶段由上海市法学会秘书长毛坚平主持。上海财经大学长期特聘教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蔡守秋教授作主旨发言。蔡教授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专家建议稿及说明。他深入浅出地阐明了大气污染的病症所在,并进一步指出:环境法律制度在建设生态文明、实现永续发展、共筑中国梦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上海财经大学长期特聘教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王树义教授则从土壤保护的角度,详细阐述了环境法律制度在环保法治中发挥的作用,并具体指出了现阶段环境法治存在的问题、环境法治的任务等相关内容。

      研讨会第二阶段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周杰普副教授主持。上海环境监察总队副队长周浒谈到了在环境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并提出:希望立法机关构建可行的环境污染惩罚机制,推动环境执法常态化。上海宝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李乾则从司法程序方面介绍了公益诉讼在环境法治和治理大气污染方面面临的困难与问题。上海社科院法学所何卫东教授则从理论的角度针对《大气污染防治法》专家建议稿提出了富有针对性的建议,进一步完善了《大气污染防治法》专家建议稿的相关内容。上海政法学院,科研处赵俊副处长针对雾霾现象频频出现,提出了要加强源头治理,加强协同管控,同时公众应当积极参与到大气保护中来。此外,上海师范大学方堃老师、同济大学李丽华老师、上海交通大学高琪老师、上海恒量律师事务所周颖律师、通用电气(GE)公司环境健康安全高级法律顾问潘高翔律师分别从理论和实务的角度谈了自己的看法。
      本次“环保法治与雾霾治理”研讨会汇聚学界、实务界的学者专家于一堂,会上的交流既有学者们的理论分析,也有监管部门的监管经验和实务界的一线资讯,促进了各方的信息交换,也为今后环保法治与雾霾治理的后续交流研讨奠定了良好基础,得到了与会专家学者们的一致肯定。研讨会闭幕式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学尧教授主持,上海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国平针对此次研讨会的成果的亮点作出梳理和总结。

      (供稿:李兆普(学) 供图:童心  编审:孔德民  收稿日期: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