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环保局强化环境监管 确保环境安全

20.01.2015  18:01
元旦伊始,静安区环保局组织召开环境安全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12.31”事件的重要批示精神,分析环境风险,研究部署我区环境安全防范工作,明确要采取“四强化”措施,全力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要强化环境安全监管。针对涉危企业、单位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以“错时、突击”检查为主要手段,全面检查危险废物和辐射源使用、贮存、流向,《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情况等,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制表列清单,监督落实整改,切实加强环境安全监管,消除环境安全隐患。要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加强内部涉危部门的安全管理,组织区环境监测站对站内所有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危险化学试剂药品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加强药品仓库内通风、遮光、防火、防水等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药品、试剂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药品的采购、使用、存放、回收管理,防止易燃、易爆、腐蚀性药品试剂引发安全事故。要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全面强化应急响应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预案演练,加强环境安全应急值守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反应迅速,协调有效,处置有力。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要强化环境值班管理。加强重大节假日期间领导带班和昼夜值班管理,严格落实信访投诉热线24小时接听受理制度,对居民信访投诉,快调查、快处理、快答复、快结案,力求短时间内消除环境隐患,实现从源头上化解和消除环境安全不稳定因素。(静安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