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玫瑰之约花费17900元为女征婚 婚介所人去楼空

11.02.2019  09:35

  欢迎收听东方传呼,我是记者陆兰婷。东方传呼热线电话62706270日前接到听众宋女士的来电,反映她向玫瑰之约婚姻介绍所支付了17900元的中介费,为女儿征婚,但是玫瑰之约并没有完全履行合同就人去楼空,她多次向婚介行业协会投诉,问题始终无法解决。

  宋女士是2017年4月和玫瑰之约签的合同。

  [因为我小孩马上就要出国了。我希望在读书期间把恋爱谈起来。比如说在读书的当地,你们有认识人在当地谈,这样就方便一些。还有一种就是和上海这边的男生谈。当时婚介和红娘都说你这个情况好解决。我们这种成功案例很多。而且我们在当地的国家都有联系,你这点事是很好解决的。]

  宋女士说,由于对方当时拿出是格式合同,比较简单,所以也没有把特殊的要求全部写进去。但是有一点写得清清楚楚,就是一年内不低于15次服务。

  [他说这个是标准合同,你不要写。你的要求我们知道了呀,你还写什么写?我是四月中旬签的,我的女儿6月12号到国外去了。在这一个月当中介绍了五个。自从6月12号以后。他一直没介绍,我一直在催他们,你看你有没有人?要等啊,要等机会呀。反正一个也没有。]

  于是宋女士准备上门找玫瑰之约。

  [我多次给他们那个负责人姓胡的发微信打电话。他都不回我微信,不接我电话?18年10月份去他们公司找他们去了。结果我看已经改换门庭了。我问邻居这家公司呢,他说早就搬走了。]

  记者电话联系了玫瑰之约负责人韩先生,他一听是记者,草草地应付了几句直接挂了电话。

  [记者:你们现在已经是关门了,对吧?

  韩:没有没有。不是不是。我的服务对象他出国了。她自身的原因没有办法提供服务。问题不是在我。]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玫瑰之约是登记在黄浦区民政局的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上海市婚姻介绍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工、共、妇、残联等社会团体举办的婚介机构办理民非单位,非社会团体举办的婚介机构,应当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婚介机构构改变所在地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应当向民政局办理变更手续。民政局应当对婚姻介绍机构进行年检,逾期未年检或者年检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婚姻介绍服务活动。黄浦区民政局负责婚姻介绍机构的管理部门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说:

  [负责人也一直联系不到。之前我也听说到行业协会去投诉过的。行业协会反馈过来,他是准备要关门这种意思。因为现在联系这个业务经理,他也不接我这个电话。实在不行的话,你只能救助于法院了。记者又多次联系了上海婚介协会,最后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已经和玫瑰之约的工作人员联系上了。

  [张女士:反正我这边已经联系过了。答应过好年给我解决这件事情。

  记者:玫瑰之约他还在营业吗?

  张女士:他还会营业。]

  感谢收听今天的东方传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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