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上海交大王少普:日本投降,也是日本人民的解放

16.08.2015  17:03

1945年8月14日,在同盟国雷霆万钧般攻势下,日本天皇被迫宣布接受 《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日本投降,不仅使遭受其侵略和殖民统治的国家和人民获得解放,也使日本人民获得解放。历史表明,凡对外穷兵黩武、侵略扩张的政府,对内实行的必然是专制政治,独裁统治。走上军国主义道路后,日本国内出现的正是这种情况。    

思想控制

日本统治集团以国家神道论证天皇至高无上的地位,宣扬“天皇不仅是天照大神的子孙,并且有着天照大神的神敕,因此(天皇)是全权统治大地万国的君主”,千方百计强化对民众、军队的思想控制。    

1868年(明治元年),明治天皇下诏宣布太政复古,祭政一致。1870年,明治天皇作大教宣布诏书:“朕恭惟天神天祖,立极垂统;列皇相承,继之述之,祭政一致,亿兆同心”,“今也,天运循环,百度维新,宜明治教,以宣扬惟神大道也。因新命宣教使,以布教天下。汝群臣众庶,其体斯旨。”1889年,明治天皇在“宪法发布敕语”中开宗明义便以国家神道论证其统治的合法性。《明治宪法》明确规定“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之”、“天皇神圣不可侵犯”、“天皇为国家元首,总揽统治权”。1890年,日本颁布《教育敕语》,推行以国家神道为指导的教育原则。同时,日本以靖国神社作为国家神道的重要载体,强力提升和发扬无条件效忠天皇,以为天皇赴死为荣光的价值取向。    

高压统治

在强化思想控制的同时,日本统治集团将“不敬罪”入法,利用国家机器,对日本人民实行高压统治。其《刑法》第74、76条规定:对天皇、皇太孙以及神宫或皇陵“有不敬行为者”,处以3个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对皇族有不敬行为者处以2个月以上4年以下徒刑。内务省还曾发布谕令称“只许绘制天皇和皇族的肖像,不准粗制滥造,并禁止在不敬的场所悬挂或摆摊出售”,否则即构成“不敬罪”。甚至两人以上的交谈,若涉及天皇而不用敬语,也会被认为犯“不敬罪”。    

1925年,日本统治集团通过 《治安维持法》,规定“以变革国体、政体或否认私有财产制度为目的进行结社”,“处以10年以下徒刑”。1928年6月,在裕仁将即位前,日本统治集团又以“紧急敕令”的名义,将上述规定修改为“以变革国体为目的进行结社者,结社中的领导成员及其他担负领导责任者,处以死刑、无期徒刑、5年以上的徒刑或监禁。知情参见结社者或为实现结社之目的而进行活动者,处以2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监禁”,大幅提高了刑罚峻度,扩大了其覆盖面。1928年11月前后,裕仁举行即位大典期间,警戒森严,如临大敌,被逮捕者达7千余人,被管制者达21万余人。依据上述法律,至二战战败,日本统治集团将10余万人投入了监狱。    

日本统治集团力求以思想控制与高压统治,使民众形成畏惧驯服心理,匍匐其脚下。以至于当时人们从皇宫前路过时,都会恭恭敬敬行礼;坐电车从二重桥前通过,也会面向皇宫行礼;全国民众都朝皇宫遥拜。    

发动侵略战争时,日本统治集团对日本人民的高压统治,更加变本加厉。“七七事变”后,日本实行法西斯统治,取消一切进步政党和工会活动。1940年9月,日本与德意缔结法西斯同盟后,建立了以总理大臣为首的“大政翼赞会”,将囊括各界人员的“产业报国会”、“大日本妇女报国会”、“町内会”等掌握在手,以使整个社会围绕日本统治集团的战争要求运转。例如,内务省1940年9月11日发布了《关于部落会、町内会、邻保班、市町村常会整顿纲要》,规定全国大约130万个类似中国封建时代保甲会的组织都要“促进人民的道德训练和精神统一,协助所有国家政策的实施”。    

日本统治集团还通过出版协会等机构加强新闻管制,要求每一条新闻和每一个广播节目都“与国家目的保持一致”。“七七事变”后,东京大学教授矢内原忠雄在 《中央公论》 发表文章,指出:“将维护和发展本国的物质利益理解为国家之理想时,就会以本国生存之需要作为国家行动之最高理想。为此,侵犯他国的权益不仅可以视为实现国家目的的不得已之举,而且还可视其为备受赞赏之爱国行动”,“最终必将导致国家本身之崩溃”。结果被当局逼迫辞去东京大学教授职位。1943年出版协会的审查人员认为《中央公论》拟发表的文章无助于推进战争,拒绝发给印报纸张。其后还对该杂志有“共产主义者”嫌疑的编辑逼供,杀害两名雇员,迫使该杂志“自行”解散。    

日本统治集团对民众的高压统治,还表现在战局不利时,强迫民众自杀甚至直接屠杀不愿自杀的民众,以防民心涣散。    

军纪管束

军队是日本统治集团赖以存在的主要支柱和工具。但由于日本统治集团的军国主义和反人道主义性质,使其无法让这支军队具有自觉的纪律,而必须在加强思想控制的同时,以法西斯军纪维持军队的统一和作战能力。    

1882年明治天皇颁布《军人敕谕》,宣称:“我国军队世为天皇所亲御”,“兵马大权,由朕亲统”,并规定军人应遵循尽忠节、正礼仪、尚武勇等项规范,把武士道进一步发展为近代军人的信条。    

根据《军人敕谕》制定的《军队内务令》,宣扬“军队要在天皇亲自统帅下,以扩大皇基、宣扬国威为宗旨”,“为君国牺牲,赴汤蹈火在所不惜”。因此,下级对上级的服从是绝对的,“命令正确与否不许议论,也不许问其原因和理由”;“对于就政治问题上书、建议和进行请愿活动,以及演说或用文字公开陈述意见者,处以3年以下监禁”。相关的处罚条例还规定,叛乱、投降、越权、渎职、抗命和逃跑者处以死刑。    

在法西斯军纪的管束下,日本军队曾一度保持了较强的战斗力。但这种建立在军国主义和反人道主义基础上的法西斯军纪的作用,是难以长期维持的。随着抗日战争持久胜利地展开,加之八路军、新四军等抗日军队实行了正确的俘虏政策,“对于日本士兵,不是侮辱其自尊心,而是了解和顺导他们的这种自尊心,从宽待俘虏的方法,引导他们了解日本统治者之反人民的侵略主义”,日本军队内的失败主义和反战情绪日益蔓延和高涨。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由觉悟了的日本士兵和日本俘虏组成了“在华日人反战同盟”,加入了中国人民反抗侵略战争的行列,调转枪口对准了日本军国主义和法西斯势力。    

失道寡助

事实表明,日本投降也是日本人民的解放。日本军国主义和法西斯势力是中日以及各被侵略国家人民的共同敌人。曾任日本《读卖新闻》主笔的渡边恒雄回忆起那场战争时说:“在那场战争中,数百万人被杀害了。作为一名二等兵,我虽然活到了今天,但在战争中也曾被像奴隶一样驱使。这种战争体验使我对当时下令开战的军界首脑和那些逃脱了惩罚的政治家的憎恨,至今难消。”    

日本现领导人声称,日本战后出生的“与那场战争没有任何关系”的日本人及其后代,“不能再背负继续谢罪的宿命”。这是在偷换概念,视因发动侵略战争而反省、道歉为耻辱的是日本右翼势力,而非日本人民。中国从来就主张在历史问题上,要将军国主义、法西斯势力和日本人民加以区别;在现实问题上,要将右翼势力和日本人民加以区别。在反对否认日本侵略历史的问题上,中国及亚太各国人民和日本人民的要求从根本上说是一致的。这一点鲜明地反映在日本74位学者最近发表的“首相战后70周年谈话应深思熟虑”的声明和日本各阶层人士保卫和平宪法的斗争中。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日本现领导人若不能正确面对历史,从中吸取教训,坚持和平发展道路,不仅会受到国际社会的反对,也终将被日本人民唾弃。  

(作者为上海交通大学日本研究中心主任)    

来源:《解放日报》 2015.08.16 第04版 国际    

原文: 日本投降,也是日本人民的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