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开春医改下猛料 个人账户可买商业健康保险
2月25日,上海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上海市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今年部分区县将试点二、三级医院。另外,申城还将探索试点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探索居民与“1+1+1”医疗机构组合签约
为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以家庭医生为核心的分级转诊制度是申城医改的最大特点。今年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面,将优先满足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居民的签约需求。探索居民与“1+1+1”医疗机构组合(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1家区级医院、1家市级医院)签约。同时,加强家庭医生对签约居民的健康管理。以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家庭医生应定期对签约居民进行健康评估,对签约居民进行分类管理,提供针对性服务。另外,建立家庭医生制度下的有序诊疗秩序。赋予家庭医生一定的卫生资源,通过签约居民优先就诊、畅通双向转诊、慢病患者“长处方”、确保转诊后延续治疗性用药、医保和价格优惠等政策,引导签约居民优先利用家庭医生诊疗服务,逐步实现定点就诊、社区首诊。
其中,为加大医保对家庭医生制度的支撑力度,还将探索建立以签约服务为基础的医保费用管理评估机制,加强家庭医生管理签约居民医保费用的责任,探索建立慢病长处方与家庭医生慢病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并且完善二、三级医院支持基层社区的工作机制。二、三级医院通过预留一定数量专家号、指定部门或专人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为转诊患者建立绿色转诊通道等措施,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今年,将选择部分区县开展试点。
推进24家市级医院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
在医疗服务价格方面,今年本市将按照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三年计划,继续调整医技诊疗类、临床诊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根据本市医改推进步骤,积极研究实施有关价格支持配套政策。还将推进24家市级医院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重点研究优化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加强项目成本数据分析与应用。
今年将分步推进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的应用,全年覆盖全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实现药品“阳光采购”。还将研究建立中标药品价格动态维护和调整机制,与外省市中标价进行横向比较,保持本市价格水平在合理范围。将简包装品种范围从老基药扩大到新基药,同时积极鼓励企业生产符合医院实际需求的大包装药品。
试点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在医保方面,今年将在确保医保基金收支总体平衡的前提下,调整外来从业人员以及面上人员缴费比例,实现外来从业人员以及面上人员的医保缴费和待遇接轨。同时,建立并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出台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全面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完善医疗救助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取消医疗救助封顶线。
在商业健康保险方面,今年将研究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探索开展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试点。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各类健康保险产品。鼓励本市医疗机构与商业健康保险机构合作,提供疾病预防、健康维护、慢病管理等健康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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