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难证独生子女身份
从盛夏跑到了深秋,从备孕跑到了有孕在身,盖了十余个公章,在各部门间辗转二十多次,甚至出示了父亲的《死亡证明》……为了一张单独两孩准生证,陕西省咸阳市一所高校的教师李青费尽周折仍未如愿。
为证明自己独生“跑断腿”
36岁的李青是独生子女,育有一子。“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她与丈夫计划再生育一个孩子。7月初,他们来到咸阳市渭城区文汇路街道办事处办理准生证,符合条件的她满心以为能够很快办好证件,不料却开始了漫长的“跑证”历程。
再生育申请表、夫妻双方各自单位和社区开具的婚育状况说明、生头胎时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医学出生证明……备齐十余份材料后,李青没有想到,手续却卡在了自己的独生子女身份上。
“我出生时父母办理了《独生子女证》,并凭此领取了多年的独生子女补助,但街道办却认为这个证件不能证明我是独生子女,要求由父母单位开具没有生育二胎的证明。”李青办妥相关证明后,来到社区办理一份证明自己是独生子女的调查报告,却再次“卡了壳”。
“社区说,我们并不了解你,不知道你是不是独生子女。即使材料齐全,也无法核实真伪。”几经周折,李青最终拿到了调查报告,这才备齐了所有材料提交等待审核。至此,时间悄然走过近三个月,李青夫妇在单位、社区、街道办之间共辗转超过20次,盖了十余个公章。
独生子女证竟成“空证”
由计生部门核发的《独生子女证》,为何在计生部门自己面前却成了一纸空证?记者采访了咸阳市渭城区计生局和文汇路街道办计生部门,工作人员均答复称,现实中有的夫妻虽然为头胎子女办理了此证,但后来又生育了二胎,且未将证件交回。“计生部门难以核实。”
然而,陕西省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副处长冯新维介绍说,夫妻“单独”的一方持有计生部门核发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作为自己是独生子女的身份证明,无需提供其他材料。如无法提供此证,则由父母所在单位或社区出示相关证明。
政策如此,但在现实中,一些基层计生部门仍以“调查核实难度大”为由,附设了其他条件。多位遭遇“办证难”的单独两孩“准妈妈”表示,既然《独生子女证》是计生部门核发的,就应当具有效力。即便因为有的父母再生育而未将《独生子女证》收回,也应由计生部门去核实,而不该让老百姓一遍遍跑冤枉路。
来源: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