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特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上海专项补贴政策扩展至全市范围

04.11.2014  17:50

      从11月1日起,上海鼓励特定就业困难人员在特定行业实现就业的专项就业补贴政策将从七个试点区县扩展到本市所有区县,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11月3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在本市工商、民政等部门注册登记六个月以上且属于绿化市容、物业管理、涉老服务行业及农业领域的用人单位,吸纳“双特就业困难人员”后,可凭行业证明等材料,到区县就业促进中心申请就业补贴,就业补贴“一次申请,按月发放”。

  2013年,本市根据绿化市容、物业管理、涉老服务以及农业领域的岗位要求及本市就业困难劳动力的就业特点,出台了《关于鼓励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在部分特定行业就业的试点意见》和《关于鼓励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在涉农单位就业的试点意见》,并在闸北、宝山、嘉定、闵行、金山、奉贤和崇明七区县试点。

  按照试点意见,鼓励特定就业困难人员在特定行业实现就业的专项就业补贴政策(简称“双特”政策)明确:本市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一定劳动能力且就业愿望迫切,但因自身条件差而难以实现市场化就业,连续处于实际失业状态六个月以上的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只要愿意在绿化市容、物业管理、涉老服务以及农业相关用人单位一线非管理类工作岗位就业,即认定为“双特”政策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补贴的额度为每人每月800元。据统计,“双特”政策试点实施以来,已帮助1100余名本市就业存在困难的劳动者在特定行业实现了就业,160余家试点用人单位获得了近400万元的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