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入不敷出要涨价 业主不满服务不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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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九亭镇云润家园是一个总建筑面积8.3万多平方米、住户达583户的小区。2006年交付后,小区于2012年成立了业委会。从入住至今,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一直是:高层住宅每月1.3元/平方米,多层住宅每月0.75元/平方米,商铺每月1.5元/平方米。目前,小区提供的物业服务标准为安保四级、保洁三级、绿化养护三级、综合管理三级,设备设施维护中档类别。
2012年,世江物业公司通过招投标,承接了云润家园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为3年。但在具体服务过程中,世江物业却因长期入不敷出导致经营出现问题,因此寻求对物业费提价。而云润家园的业主则认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价不相符”,拒绝提价。
在对峙的背后,业主、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彼此的不信任,也成为矛盾深重的根源。如何厘清业主自治、业委会监督、物业公司服务等问题,成为物业费上涨争议背后的核心议题。
问题――三方互不信任,致使局面僵持
物业服务公司提供日常的保安、保洁等管理。业委会负责监督物业公司运营并及时和业主沟通。业主则应自治,发现问题后通过业委会反映给物业公司。按说,这是小区管理的常识。但云润家园小区内,这三方却陷入了死结。
2012年,世江物业通过招投标承接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签订3年期的合同。但在投标时,世江物业已进行过成本核算,按合同的物业收费标准,公司将出现亏本。因此,公司与业委会商定,随着全市最低工资上调,合同期内的物业费也作相应浮动。就此,物业公司与业委会签订了一份补充合同,同意在半年内上涨物业费。去年10月,小区召开业主大会,进行物业费调整征询,但由于调价幅度较大,仅30%业主同意,被迫搁浅。
今年4月,物业公司再次向业委会提交调整物业费报告,并于8月再次启动业主大会征询程序。物业公司的说法是,人员工资占公司支出的60%到70%,近年人力成本不断上涨使得企业负担加重。如果再维持原来的物业费标准,公司将进一步亏损,因此将考虑撤出。
但业委会也有话要说。在实际的核对监督过程中,业委会认为物业公司存在“阴阳账目”。例如,在小区停车问题上,临时停车收取费用时,保安并非每次都出具发票,有些停车费被保安私自占用。在物业公司公开的账目上,这些收支都没有计算在内。在认定有问题之余,业委会却没有将物业公司的账目向小区所有业主公示。
对小区业主来说,多数业主不赞成物业费上调的原因,也是考虑到目前所交的物业费和自己享受到的服务并不对等。在没有看到服务质量改善之前,他们不同意物业费上涨。同时,对物业管理中的诸多问题,业主也提出了异议。
由于彼此信任缺失,各执己见,因此,三方在物业费问题上陷入了难解的“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