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版权局关于印发《上海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
17.09.2019 21:51
本文来源: 新闻出版局
沪版权规〔2019〕1号
各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各版权工作站、各产业园区(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和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进一步提升上海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规范版权示范单位和园区(基地)的认定工作,推动版权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和文化建设,上海市版权局修订了《上海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认定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认定办法
上海市版权局
2019年9月3日
相关附件:上海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认定办法
本文来源: 新闻出版局
17.09.2019 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