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版权局关于印发《上海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  

17.09.2019  21:51

沪版权规〔2019〕1号

 

各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各版权工作站、各产业园区(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和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进一步提升上海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规范版权示范单位和园区(基地)的认定工作,推动版权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和文化建设,上海市版权局修订了《上海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认定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认定办法

 

 

上海市版权局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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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认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