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颁布烟花爆竹"禁燃令" 一小吃店开张燃放爆竹被罚

07.01.2016  07:38

  据《劳动报》报道,本市颁布了烟花爆竹“禁燃令”,但是仍有不少违令者。记者昨天了解到,这几天不少内环内的重点区域也都相继开出了罚单。

  昨天下午,长宁警方开出了一张500元的罚单。据悉,当时虹桥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史某在黄金城道附近燃放烟花和爆竹,民警当场对其教育并现场没收烟花,给予其罚款500元的处理。

  黄浦警方在巡逻期间查获一起在禁止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经查,违法人员姓张,其为了庆祝自己的新店开张,在新闸路390号燃放起了鞭炮。据悉,该处属于内环内,多年前就明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目前,该名店主已被黄浦公安分局依法处行政罚款100元。记者了解到,下一步,黄浦区还将全面强化社会面巡控工作,通过视频巡逻和实兵巡逻,不断加大对禁放区域的巡逻防控和执法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劝阻非法燃放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坚决依法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