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死表”燃气费 陕西两客服计算差2722.5元

28.10.2016  21:12

原标题:补缴“死表”燃气费 陕西两客服计算差2722.5元

  华商报讯(记者 陈思存)让客户补缴“死表”费用,但前后两天计算的气量竟然相差1375立方米,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人称,是工作人员粗心所致。

   两次计算相差1375立方米天然气

  昨日上午10时40分,家住西安北二环金桥美丽岛小区的赵先生拿着小区物业证明,第二次到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城北客服部营业大厅5号窗口,但工作人员报出的数字把他激怒了。

  赵先生说,2012年4月,家中天然气表出现“死表”现象,更换后买了300立方米气,因在外工作常年不在家,2015年又搬到其他地方居住,今年8月,他将空房出租,最近租客提出要用天然气,10月26日他拿着天然气卡,发现天然气表用不了,于是给秦华天然气公司报修并更换了新表。

  26日下午,赵先生来到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城北客服部营业厅5号窗口,工作人员表示,“死表”需要按标准补缴天然气费用,除非能证明房屋没有用过,当时核算补缴的费用是从最后一次购买天然气2012年4月开始计算至今,共55个月共计4675立方米,减去当时购买的300立方米,需补缴4375立方米天然气费用8662.5元。

  昨日上午,赵先生拿着小区物业给他开具的2015年至今的缴费单,上面多处显示水费为0,该营业厅5号窗口另一个营业员表示,物业收费单无法证实他没有用过气,还得补缴54个月5750立方米天然气费用11385元,比前一天多了2722.5元。

  面对赵先生质疑,昨日下午,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第一次是营业员计算失误,10月27日的才是正确的。

   无法证实未居住

   死表”也得缴费

  对于出现“死表”如何计费的问题,这位负责人介绍,只能是客户拿着所在物业的交费单据,证实这一段时间水、电都未使用,才能证实是空房。

  这位负责人解释,非供暖期8个月是按照普通市民家庭平均25立方米/月,供暖期4个月则是按照300立方米/月计算,第一天给赵先生计算费用的营业员未加2015年采暖季的费用。

  对拿着物业收费单不给减费用的情况,这位负责人称,赵先生所拿的收费单上,水费虽然和以前相比骤减,但有几个月还在使用,因此无法断定家中是否还有人。昨日下午1时许,经过与赵先生协商,已经减免他2015年采暖季4个月1200立方米天然气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