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禁燃扩围!你怎么看?

23.09.2015  09:20


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今天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一审。1995年开始实施的原条例规定,本市内环线以内禁放烟花爆竹,而近年来由于消防安全隐患和大气污染的问题,烟花爆竹也越来越受到关注,此次草案提出将禁放区域调进一步扩大。


1、扩大禁区范围



此次草案提出,外环线以内区域拟将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环线以外也有8类场所不能燃放分别是:党政机关驻地,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存储单位,输变电站,医疗单位、学校,商、集贸市场,和区(县)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



同时禁售范围扩大到与禁放范围相同。


2、那么有哪些争议呢?


根据市统计局今年元宵节后的调查显示,有89%的市民支持在外环线以内和重点区域禁放烟花爆竹,但是剩下有11%的依然占到了200万人口,这个数字已足以让执法者颤抖,大家担心立法严格但执法宽松。



此外商场开张、婚丧嫁娶等原因来燃放烟花爆竹该如何管理也是难题。


3、目前全市烟花爆竹供应情况


根据今年春节期间数据,本市共有大约700个烟花爆竹销售点,其中部分为临时销售点,也有一些是长期销售点。只有在这些点内卖出的烟花爆竹才是合法产品。



消防部门对这些销售点都采取发证管理的模式,临时销售点仅在春节期间有大约2周的时间可以销售,而长期销售点的经营资质也要每年进行审核。目前700个销售点中,在外环以内经营的大约有150个点,占总量的20%左右。如果这项议程可以通过的话,禁放区域内也将禁止销售,这意味着这150个点也将被撤出。


4、有人乱放,怎么管?


‍这次管理条例中也明确了是由基层组织来进行管理,公安部门可以进行处罚。像今年春节期间本市各街道共聘请了7万名平安志愿者来进行劝阻管理,禁放区域内一律不允许燃放,非禁止放区域内也严格监督,带上灭火器来应对突发情况。对不听劝阻者,志愿者可以报告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5、违规燃放怎么罚?


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


(二)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


(三)不遵守安全燃放要求的


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其烟花爆竹,对个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违反条例规定,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除对单位进行处罚外,环保等有关部门还可以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但是原先的规定中也包含处罚措施,95年实施至今一分钱罚款也没罚下来。


6、会有什么效果?


其实减少销售点的同时,必将会减少市民燃放,毕竟大多数人买不到的话也就不放了嘛(真的千里迢迢要出去买的人不在多数)


根据今年春节的经验,今年春节期间,消防部门对烟花爆竹的销售点和供应量都做了减半的控制。上海年初4夜里的鞭炮声大家都懂的,但今年初4晚的火灾数量就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0%,空气质量相对白天也无明显恶化,AQI基本都维持在160左右。


烟花爆竹禁燃扩围!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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