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火龙果采摘生意火爆 市民:农业游缺点知识味儿
东方网11月21日消息:11月下旬,浦东三甲港田间大棚中的火龙果进入采摘尾声。最后一批熟透了的火龙果通过网络传播,吸引了一批又一批市民前往采摘。
与此同时,许多游客对火龙果的品种、生长习性等农业知识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此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上海市旅游条例修正案(草案)》中,“农业知识旅游”这一概念也被提及。市人大农村与农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吴尧鑫在一审中提出,农家旅游应该在农业上做文章,发展具有都市特色的农业知识旅游。
“国庆一天吸引五六百人”
正在农场售票处忙碌的老毕告诉记者,农场在五年前种下了30亩火龙果,因为栽种的是已经生长两年的成熟果苗,第二年就结出了果实。
老毕告诉记者,采摘称重计费,有火龙果、枇杷、猕猴桃、释迦(番荔枝)等。白心火龙果20元/斤,红心火龙果30元/斤。“生意还不错,中秋和国庆时每天接待五六百人,就连工作日也有很多人来。”
老毕端出一盘红心火龙果请众人品尝,果肉红得发紫,汁水滴落比粉色的染料还要艳丽。游客孙先生尝后惊呼:“火龙果原来可以这么甜!”孙先生买好门票,领到了一把剪刀、一把小钳和一个塑料袋。每间大棚种有3排火龙果,每株高约1至1.6米,自上而下垂落数十根三角棱形的绿色“臂膀”,火龙果就调皮地攀在厚实“臂膀”的各个部位。“采摘时不妨多剪一点,要是不小心剪破了火龙果,会有汁水流出来。”工作人员提醒道。孙先生摘了9个火龙果,称重7.8斤,收费233元。“这还不算多的。”老毕告诉记者:“半小时前,一对爷孙摘走了60多斤,收费2000多元。”
农业旅游知识价值亟待释放
“红心火龙果和白心火龙果怎么从外表区分?红心是不是更有营养?热带水果怎么长在了上海,需要哪些特殊照顾?火龙果可以种,芒果和香蕉为什么不行?”在采摘过程中,游客们生出了一系列疑问,可惜没有人为大家解答。
市民李先生曾在嘉定区马陆镇采摘过“传伦葡萄”。他记得入园采摘后,园方会先为每位客人上茶,然后免费品尝各色葡萄,讲解员会一一介绍葡萄的品种、基本知识、营养价值等等,在普及农业知识的同时,极大地激发出游客的采摘欲望。
“上海发展都市特色农业旅游,政府应更加注重引导农户‘经营知识’,释放农业旅游的知识价值。”李先生认为,比如,火龙果因为糖分少、热量低,很适合糖尿病患者或肥胖者食用,“这些知识,很多人都不知道”。
农家游经营将享税收优惠
沪郊农民开展农家旅游经营将享受税收优惠。昨天,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旅游条例》的决定(草案),在一审草案首次明确鼓励开展农家旅游的基础上,新增一条作为第六十一条,再次对发展农家旅游经营给予鼓励。
草案一审时,一些委员提出,对农家旅游经营既要加大扶持力度,又要明确食品卫生、治安、消防等具体管理要求。还有委员认为,应当从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的角度,对农家旅游给予进一步推进发展。
市人大法制委认为,对农家旅游经营给予鼓励和扶持的同时,也需要区别于大规模、商业化的管理模式对其进行适当规范,市政府应当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符合特大城市特点的农家旅游经营管理办法,明确农家旅游的设立要求、经营规范等内容。
经研究,草案新增一条作为第六十一条:
“本市农民以自由宅基地住宅或其他条件从事餐饮、住宿等农家旅游经营,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其成员委托,以成员的自有宅基地住宅或其他条件从事餐饮、住宿等农家旅游经营,应当符合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编制的农家旅游专项规划,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市实际情况,遵循促进发展、适度监管的原则,制定农家旅游经营的管理办法。从事农家旅游经营的客房数、经营面积等超过规定标准的,执行国家和本市旅游业管理制度。